前不久,一位單親媽媽來到南京公證處辦理聲明書公證。這位媽媽要為她的孩子報戶口,派出所要求其提供公證書。公證處隨后和派出所的警官電話聯系,原來這位單親媽媽和前夫離婚后才發現自己懷孕了,便自己生下了孩子,因此這個孩子是非婚生子女。派出所要求這位單親媽媽到公證處發表聲明,表示獨自撫養孩子,自愿負責孩子的日常生活、居住和學習,孩子的戶籍隨媽媽落戶于南京。隨后,這位媽媽帶著南京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到派出所順利地幫孩子辦理完成了報戶口的事情。
當今社會,非婚生子女逐漸增多,進而就會面臨孩子報戶口的事情,派出所一般都會要求撫養孩子的一方提供上述聲明書公證。南京公證處提醒市民,辦理該類聲明書公證需要撫養方親自到場,必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如果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