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單身女性凍卵的評論很多,大多表達了一個意思,即認為限制單身女性凍卵不合理,干涉了個人選擇的自由。一來男人未婚可以凍精,女人為什么不行?這顯然涉嫌性別歧視;二來女人生育權是自己的,不應加以婚姻的限制,不允許單身女性凍卵,涉嫌歧視單身者。當然,已婚女人想要凍卵也要符合計生政策和一些醫學條件,但相對而言并非絕對禁止的。
單身女性凍卵之所以是個新議題,主要是因為技術上的困難,在近些年才終于有了突破。美國生殖醫學協會(ASRM)在2013年才正式宣布去除這項技術的“實驗性”標簽,標志著該技術被視為臨床實踐的標準方法。然而在現實中,由于費用高昂(需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各地區生育政策的限制,凍卵的人一直是很少的。基于此,一些經濟發達、福利好而生育率低的國家甚至在考慮要給女性凍卵進行適當補貼,比如日本某城市就曾打算通過法案,幫助那些年齡介于 20至35歲的、有意愿的女性冷凍卵子用于備孕,這是他們應對生育率下降的諸多措施之一。
此外,還有一些發達國家的企業也提供這樣的補貼。例如2014年蘋果和Facebook宣布將提供冷凍卵子費用作為女性員工的福利,且有報道稱花旗銀行、摩根大通等華爾街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一些大公司如微軟、谷歌都有類似福利。不過這種做法在贏得公眾贊揚的同時,也引發了許多爭議。既然公司給女性提供了這樣好的待遇,那你是不是就應該專心工作,不要考慮去生孩子了?反正以后還有的是機會嘛。所以,企業這么做是給了員工更多的選擇,還是想變相去影響員工的生育計劃,其實是很難講的。
其實,光開放凍卵是不夠的,因為凍卵本質上只是一個生殖保險,現在冷凍了卵子,以后不解凍、不受精、不孕育,過期以后也就銷毀了,并不會誕生新的生命。目前允許凍卵的國家和地區越來越多,但允許單身女性通過凍卵來生育的就相對少一些。據稱世界上有53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制定了人工生殖法,但其中就有20個是限定已婚夫妻才能使用,可見這也并非是我國的特殊國情。例如在更開放的臺灣地區可以冷凍卵子,但單身女性無法在結婚前用它來進行人工授精,孕育自己的子女。
在生育率持續走低、單身女性的(自然)生育已基本享受了同等待遇的臺灣,這一點看起來挺有違和感的,因此也引發了民間很多的抗議,要求政府徹底開放單身女性的生育權。然而據有關報道稱,臺灣“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游麗惠對此表示,人工生殖技術是幫助不孕癥家庭與夫妻解決問題的,暫時并不會考慮解除單身禁令。不過,在臺灣2007年出臺的《人工生殖法》里,也提到要邀約相關學者專家和民間代表成立咨詢委員會討論該法執行情況,其中女性委員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當女性獲得更多話語權的時候,這種局面也許會有所改觀,對此許多人還在拭目以待。
那么,國家在鼓勵生育、保障女性生育權方面是不是還有更好的選擇呢?歐洲尤其北歐一些國家的做法,其實就可以給我們很好的參考。例如給父(母) 提供長期帶薪產假,鼓勵父親同樣休產假;在工作場所設置育嬰室、兒童空間,讓員工可以帶孩子上班;提供彈性工作制,方便員工處理育兒事宜;為同性戀者和單身者提供生育技術支持,開放領養權;給單親家庭提供更多的福利,解決其獨自育兒的困難……這些都可以更有效地促進女性生育,緩解生育率下降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同時更切實地保障婦女兒童的權益。
基于此,學者認為我國不但不應該限制單身女性凍卵,甚至可以考慮對此給予補貼,鼓勵那些暫時沒有育兒計劃的大齡女性先做一個生殖保險。同時考慮修法,取消對單身女性生育的諸多限制,如禁止征收社會撫養費、同等享有生育保險待遇等。在福利保障上,為單親家庭(不限于單身母親)提供必要的支持,通過各種手段鼓勵用人單位為所有育兒者提供更便利的工作環境,便于其能兼顧家庭育兒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