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是兩個繼承的連續:先是繼承人直接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再則是死亡的繼承人的繼承人取得原應由已死亡繼承人繼承的遺產。
(1)轉繼承和代位繼承具有相似之處:
•都有繼承人已死亡的事實;
•都是由原享有繼承權的繼承人的繼承人取得被繼承人的遺產;
③而且都是在死亡的繼承人沒有喪失繼承權情況下發生的。
(2)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
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也是明顯的,轉繼承是繼承的連續,而代位繼承只是有一次繼承;轉繼承是直接繼承,而代位繼承則是間接繼承,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①發生的事實根據不同。轉繼承基于繼承人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代位繼承則是基于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
②繼承人的范圍不同。轉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也可以是被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他們依各自繼承順序參加轉繼承,而且轉繼承人還可以是遺囑繼承人。代位繼承的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
③適用范圍不同。轉繼承既可適用于法定繼承,也可以適用于遺囑繼承。在遺囑繼承開始后,遺囑繼承人在未取得按遺囑應繼承的遺產前死亡,就適用轉繼承。代位繼承是法定繼承的補充和特殊形式,不能適用遺囑繼承的繼承方式。
④繼承遺產的過程不同。轉繼承是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繼承人所享有的繼承遺產應繼份額的權利,轉給他的繼承人繼承,屬于第二次繼承。代位繼承則是代位繼承人代替被代位繼承人的地位或繼承順序而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屬于間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