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從此一起生活,也意味著兩人從此多了一份責任。然而,現在社會節奏越來越快,婚姻也變的快餐化,離婚甚至成了家常便飯。
家住湖南的陳某,多次挽回出軌的丈夫徐某無用后,在其結婚紀念日當天,親手殺死了丈夫徐某。在陳某準備跳湖自殺時,被村民救下。目前,一審判決陳某無期徒刑。
2016年1月2日即元旦次日,村衛生所的女主人陳某因故意殺害其丈夫徐某,被當地派出所刑事拘留。1992年,湘潭某紡織廠女工陳某與學醫的徐某結實,二人相戀后,于1995年元旦結婚。此時,陳某辭去了工作,在徐某的衛生室充當“業余護士”。生二女兒時,為了躲避計劃生育,陳某躲在他處生育。
回家后發現丈夫徐某與同村某女有染,但陳某想到二人已有兩女,且其本人沒有工作,便選擇隱忍不發。當陳某生下小兒子后,陳某借小兒子要挾經常外出出診的徐某限時回家,稱不然讓小兒子不能進屋,心疼兒子的徐某一直按陳某所說的做。
到了2015年5月,陳某發現徐某再次與一女子曖昧不清,陳某曾在市內某醫院門外,窺見老公與一身著護士服,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女子相談甚歡,狀極親密。隨后,陳喜桃又在徐某手機中發現二人合影,為了保護自己的婚姻,陳某帶著打印好的二人照片尋找到該女子工作的醫院負責人,怒斥該女是“小三”。誰知兩個負責人卻說員工私事不好干預,只說會找時間做其思想工作。
然而,陳某這一舉動卻堅定了徐某與其離婚的決定。原來,該女張某,是徐某的“青梅竹馬”,當時因雙方父母不同意,才各自成婚。2015年5月,二人再次相遇,來往日密。陳某在醫院指責張某的事使得張某丈夫與其離婚,于是徐某便決定同陳某離婚后與張某結婚。
陳某多次挽回均遭到徐某拒絕,甚至徐某開始與很某分房而睡。2016年元旦,陳某本意是借二人結婚紀念日挽回徐某,誰知直到2日凌晨徐某才回家,并依舊拒絕與陳某同房。想到離婚帶著孩子生活將舉步維艱,陳某一狠心,取出雜物間的鐵錘和水果刀,先錘擊徐某頭部數下致其驚醒后,又持水果刀連續猛刺徐某胸部、肩部多處。徐某當場死亡。
滬律網提示: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陳某在發現徐某有出軌行為時,可以向居委會等尋求幫助,而不應該采用偏激的處理方式。徐某在提出離婚遭到拒絕時也應該尋求政府幫助,或直接起訴離婚,而不是采用“冷暴力”的方式。陳某殺死其丈夫屬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且情節惡劣,應當依法承當其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