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對于酒駕的打擊越來越嚴厲,從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減少了由于酒駕而引發的交通事故。然而,仍有那么一些人,對于這些規定視若無物,最終的后果也只能自己承擔了。
李某夫婦晚上一起去參加聚會,會中氣氛十分愉快,李先生與朋友們相談甚歡,觥籌交錯間喝了點小酒。十一點左右聚會結束,朋友們都各自散去,想著這么晚一般不會再有交警查崗,自己喝得不多也無大礙,李先生帶著坐進駕駛室中,開車帶妻子回家。
一路上,夫妻兩人聊起生活瑣事,聊著聊著意見出現了小分歧。卻不想丈夫被酒精控制了大腦,一怒之下將妻子趕下了車扔在半路上,自己獨自離去。妻子站在馬路邊越想越委屈,越想越憤怒,激動之下報復地撥打六合交警的122電話舉報,稱自己丈夫酒后駕車,即將駛往龍華路,希望民警能快去將他查獲,讓他也嘗嘗后果。警察根據這一線索前去攔截,果真將李先生攔下。酒精呼氣測試的結果顯示56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民警當即將李先生帶回中隊進一步處理。在中隊,夫妻兩人一見面就如同點爆的炸藥,爭吵不休。最后,兩人在民警的勸阻下平靜下來,李某因酒后駕駛被罰款1000元,記12分和暫扣駕照6個月。
滬律網上海交通事故律師提醒:根據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酒精達到20mg/100mg但不足80mg/100mg,屬于飲酒駕駛,為違法行為,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一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李先生的酒后駕駛行為不僅觸犯了相關規定,更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一旦釀成大禍,只能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