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碰瓷界人士技術(shù)的不斷提高,司機自我保護意識也在不斷增強。然而,如果碰到像這位大媽一般的浮夸演技,氣憤之余也會不由得生出一種哭笑不得的無奈吧。
9日中午,李女士和往常一樣從醫(yī)院下班,開著車慢慢駛過人來人往的小巷。突然,不遠處一個紅衣鮮明的大媽不慌不忙的走到馬路中間,慢條斯理地趴下了。李女士嚇了一跳,趕緊踩下剎車。幸好車速還不過20碼,車停在了離大媽七八米遠處。
還不等李女士出聲質(zhì)問,更奇怪的一幕發(fā)生了。只見大媽抬頭看了幾眼,隨即嘴里罵罵咧咧地爬了起來,走近轎車,又趴了下去!
這是碰瓷!李女士恍然大悟,趕緊打開行車記錄儀,記錄下這荒唐的一幕。
正是下班高峰時期,路又窄,很快附近聚集了很多行人和車輛。如此一目了然的局面,圍觀的人們紛紛好心上前勸阻:“大冷天的,您這趴到地上干嘛呀!”“車也沒撞到您啊,您這是何必呢?”這位奇葩大媽卻依舊沉浸在自己的演技里,得寸進尺地往車下鉆去,還稱是因為李女士罵她,她才躺到車前。
李女士聽到后哭笑不得:“我窗戶都沒開,還隔了七八米,我怎么罵她呀?”她表示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了整個經(jīng)過,正等警察來處理。
這場拉鋸戰(zhàn)持續(xù)了十多分鐘,也許是終于認識到自己一個人都沒有騙成功,大媽終于被人從車底下拉了出來。李女士覺得自己也沒有受到什么損失,也就沒有再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李女士今年30多歲,拿駕照6年了,真正開車近3年。她說,剛買車時廠家送了行車記錄儀,但像素不高。上個月雙11時,老公趁打折重新買了一款,前不久才剛裝上,沒想到派上了用場。“想想還是有些后怕的。”她回憶起來心有余悸。
滬律網(wǎng)上海交通事故律師提醒大家,遇到碰瓷一定要及時報警,讓警察出面協(xié)助解決。
“碰瓷”是詐騙違法犯罪行為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對此都有相應(yīng)規(guī)定。對于情節(jié)較輕的“碰瓷”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于情節(jié)嚴重的“碰瓷”行為,還有可能構(gòu)成刑事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此外,證據(jù)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尤為重要。若是遇到上文中的大媽,倒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但若真的遇上了“江湖高手”,那么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來的證據(jù),恐怕真的要有嘴說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