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處理自己生前所有財產及其它事務,并于死亡后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理個人財產,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1.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一人代書,證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的代書遺囑,內容和見證人均合...
導讀: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結束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那么,錄音遺囑應符合哪些條件?
法律咨詢:
錄音遺囑應符合哪些條件?
律師回答:
錄音遺囑應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須由遺囑人口授遺囑的內容;
2、須有兩人以上在場見證。
《繼承法》18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
問:本人今年33這些年運道一直不好。前段時間算命的說我35歲有大難。我擔心自己過不了35。所以想把自己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寫份遺囑。把我那部分財產都寫在三個孩子的名下。而且老公沒有支配權不能讓他得到(說到這里大家也許覺得我做的不合情理。我也是沒有辦法。誰叫他對我不仁。因為三個月前他有外遇的事實被我發現了。)如果真的要走了,在這世上唯一讓我放不下的只有三個孩子。所以我想把我的財產都寫在他們的名下。請哪...
老漢立遺囑財產全部給情人
法官:遺囑有效,但其中“死亡撫恤金”內容無效
自知去日無多,鄭國華寫下一份遺囑,把所有的財產留給了同居20年的情人。此舉遭來其獨子的竭力反對。
老漢遺囑財產給情人
1983年,鄭國華同妻子離婚,身邊留下了年幼的兒子。
陳金玉是鄭國華單位的同事,離婚后,便與鄭國華同居在一起,一晃就是20年。2003年,鄭國華被診斷為肺癌,1年半后,他自己寫下一份遺囑:
...
只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遺囑。因此,年滿16周歲、并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其他的未成年人還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不可以立遺囑,即使立下遺囑,也是無效的。
參考法條:《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導讀: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對于文化水平不高、書寫有困難的遺囑人可以采取錄音的方式來立遺囑。那,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法律咨詢:
我爺爺以前是商人很有錢,現在他歲數大了,怕去世后孩子們為了他的遺產發生爭議,他就自己在家里用錄用的形式立了遺囑。他去世前把那個錄音遺囑交給了大的兒子,讓大兒子按照遺囑上的意思去分配遺產。可是大家之前都不知道他爺爺立...
一男子病危期間留下一份遺囑,對家中房產進行處分。該男子去世后還不到3個月,其母親和妻子就走上了法庭,爭執的原因就是這一紙遺囑。
2004年1月10日,諸強(化名)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為數不多的一筆存款和6間舊平房。喪事辦完后,諸的母親陳云花對兒媳婦周霞說,“小強臨走前,說我也老了,沒啥收入來源,你們舊平房有4間歸我,余下的2間歸你”。
周霞聽聞此言非常不解,她稱,從沒聽說過丈夫在去世前留...
因繼承糾紛,葛老太太的四個子女將長子告上法庭。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葛老太太四子女上訴,維持一審法院駁回四人訴訟請求的判決。
葛老太夫婦育有子女五人,其二人原在東四有平房八間并居住在此。1976年,葛老太的老伴去世。1984年,葛老太取得了八間房屋的所有權證,隨后葛老太便和五子女對該處房屋進行了析產,約定葛老太占有60%左右的份額,2000年3月,葛老太立有公證遺囑,寫明東四八間房...
摘要:遺囑人可以用錄音(含錄像、光盤以及其他電子讀物)的方式制作遺囑。以錄音形式設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自制作,遺囑人在錄制完遺囑后,應將記載遺囑的磁帶封存,遺囑人、見證人應當在封存好的錄音遺囑的封口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什么是錄音遺囑
遺囑人可以用錄音(含錄像、光盤以及其他電子讀物)的方式制作遺囑。
以錄音形式設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
年近90歲的謝老先生生前收養了一個31歲的女兒滕某,并在臨去世前將自己全部財產留給滕某。記者昨天獲悉,謝老先生的親生兒子發現后調查得知滕某竟是一名在逃犯,因此將其告到了西城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遺囑無效,并改由其繼承。
謝先生起訴稱,其父親因精神分裂在北京家中養病時一直由孫子家照顧他。1999年,一個偶然機會,滕某與其父親認識。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滕某就哄著他父親收養她為養女,甚至哄得父親立遺囑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