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兩個怒氣沖沖的男女來到大港區公證處,對他們的父親遺囑的真實性表示懷疑,要求撤銷公證書。原來這兩個人是親兄妹,他們的父親剛剛過世不久,因為父親留下的房產,他們與繼母打起了官司。最后解除了對遺囑公證書真實性的疑慮。 兩年前,七旬老人韓某來到公證處,咨詢辦理遺囑公證的相關事宜。按照公證員的要求,韓某拿來了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自己遺囑書的原稿。公證人員審查了韓某提供的遺囑書原稿,...
5月11日,在城西公證處有個咨詢遺囑公證的方先生,方先生還不到50歲,自己經營著一家公司,他訴說,他的一位朋友不久前因車禍喪生,圍繞近百萬的遺產,其妻子和父母展開了一場財產爭奪大戰。 方先生說:“我可不希望這一幕在我的家里重演,因此想提前分配好自己的遺產。”城西公證處的公證員張東鵬介紹,在公證處的辦事前臺經常有因老人去世后兒女們為遺產打得不可開交的事情,“如果老人生前有遺囑的話,這種現象完全可以避免。...
許多人采用自書遺囑的方式立遺囑。自書遺囑的情況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寫清楚自己要交代的問題,一般還是可以的。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首先要寫明立遺囑人的個人情況,比如姓名、性別、年齡等,按照身份證上的寫就可以了,最好寫上身份證號碼。
第二,要寫明立遺囑人財產的情況,比如房屋的坐落、房產證號,動產的地點等等。
第三,要寫明繼承人的情況以及繼承人和立遺囑人的關系。
第四,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
錄音遺囑,是指以錄旨的形式表現的遺囑人口述的遺囑、遺囑人制作錄音遺囑并不限干錄音機,只要能夠將聲音記錄下來均可,錄音遺囑的“載體”可以是錄音帶、錄像帶、軟盤、光盤、電腦硬盤、網絡等。錄音遺囑的特點是制作簡便。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低或者不識字的遺囑人。通常認為自己制作的錄音遺囑,比請他人代書的遺囑可靠性更大。
依據《繼承法》第17條第4款的規定,錄音遺囑已成為法定遺囑形式之一。具體規定是:“以錄音形式立...
公民可以依照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也可以 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 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
遺囑訂立
所謂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遺囑訂立條件:遺囑必須是具備遺囑能力之人所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得為遺囑的能力稱為遺囑能力。在香港,遺囑的訂立需要有至少兩位非受益人擔任見證人,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這兩位見證人的其中一位會由協助訂立遺囑的律師...
代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請他人代替自己書寫遺囑。
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所作的處理,應當由遺囑人自己完成。但是,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或者不愿意自己書寫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寫遺囑。《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寫下遺囑,處分自己遺留的財產,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民事權利。這項權利不因公民是聾、啞或盲人而受到限制或被剝奪。我國法律一貫待別強調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對他們的遺囑能力的確認和保護當然也不例外。不識字的又聾又啞的人要想立遺囑,法律規定他可以請人代書。即根據《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亦場見證,由其中1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書人、其他...
【案情】劉某有兩個兄弟劉甲、劉乙和一個妹妹劉丙。劉某的父親在1980年去世,兄弟劉乙也于1990年去世,留有一個兒子劉丁。劉某的父親母親有一套單位的房改房,已經辦理了房產證。2006年左右,劉某的母親委托朋友王某為其寫了一份遺囑。當時劉甲和劉丙在場,劉某正在外地。劉某的母親認為劉某在外地工作而劉乙已經去世了,便在遺囑中將上述房產分給劉甲和劉丙所有。對此劉甲及劉丙都表示同意。遺囑寫完后,在場的四人都在遺囑上...
1、本人身份的說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托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系,如有任何利害關系應注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后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范)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