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探望權,就是父母在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后,與子女分居的一方所享有的可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探望子女的權利。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從民法理論上講,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是父母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是親權監護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
夫妻之間雖然離婚,但關心、看望孩子是男女雙方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近日,廣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探望權糾紛案。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楊某某自愿定于調解當月起每月的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六上午8:00將孩子送到縣人民銀行門口交由張某某領回,當晚20:00由張某某將孩子送回縣人民銀行門口交由楊某某領回。 2005年1月17日,張某某與楊某某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婚后生育一小孩...
12月9日一早,報紙上歌手孫楠貼吧現身首次回應爭奪子女撫養權的報道吸引住了吳海濤。
作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吳海濤對媒體報道的離婚案件總要多看幾眼。
他發現,當前,越來越多的離婚案件牽扯撫養權、探視權糾紛,這其中涉及不少明星。“很多時候,父母之間的矛盾、情感糾葛在離婚后會糾結在孩子身上,孩子往往成了棋子和籌碼。”
明星爭子拋開身份綜合考量
北京大成律師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夫妻離婚后,父母子女關系依然存在。不能因為沒有直接撫養子女就剝奪其探望子女的權利。而且,孩子需...
探望權的中止,僅是暫時停止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權利,并非完全剝奪、消滅探望權。因此,中止探望的情形消滅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對于探望權的恢復,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恢復探望權的條件。恢復探望權的前提條件是中止探望權的事由也就是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完全消失。
2?恢復探望權的程序。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值得注意的是,被...
不讓前妻探望兒子 男方被法院拘留
案情介紹:海滄居民何某因拒不履行法定義務被海滄法院正式拘留。他成為廈門第一個因侵犯探視權被司法拘留者。 據了解,何某與前妻林女士于2004年2月份協議離婚。離婚時兒子年僅7周歲,當時雙方約定,孩子由父親何某撫養,但是,林女士有權探望。但離婚后,林女士很快就到上海工作。林女士曾向法院申請,希望寒暑假接兒子到上海共住,這一請求得到了法庭的支持。 法官...
爺爺奶奶對孫子是否有探望權 我國新《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因此在將子女的監護權判給一方,法律賦予沒有監護權的父或母的探望權是其作為父母的一項基本權利,無正當理由是不能剝奪的,但夫妻離婚后,小孩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是否享有探望權呢?這就得另當別論了。若已離婚的夫妻雙方無異議,在適當的場合,有條件地探望孫子外孫是人之常情...
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
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目前,已有強制執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強制執行一般只會采取排除妨礙措施,而不會對孩子的人身采取強制措施。
修改后的《婚姻法》規定了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是現實生活中,很多“另一方”都不愿履行這協助的義務。這時,如果法院的離婚判決中也沒有涉及到探望權的問題,當事人能否單獨就探望權再次向法院起訴呢?最高院就這一問題作出了司法解釋:“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