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的義務,可以由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是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指定。如果監護人拒絕,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來最終確定監護人。
法通則有關于孩子的撫養和監護權的規定,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
導讀:近年來,隨著離婚率的逐年上升,家庭結構呈現多元化和復雜化趨向。就子女而言,繼父母、與父母同居者等“陌生人”進入了他們的生活,監護制度是否要隨家庭結構的變化而調整相應機制,可否讓“陌生人”介入以彌補監護的欠缺,這是需要深入研究和充分論證的問題。
父母再婚后,子女與父母的再婚配偶形成繼父母子女關系,從現行法的規定看,我國的繼父母子女關系在法律上分為兩種:一是形成直系...
導讀:子女監護權是指監護人父(母)對其子女所享有的、對有關子女權益的問題進行決策(法定監護權)以及對子女生活進行照料(生活監護權)的法定權限。
監護權的具體內容可以分為以下:
1、人身監護權
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對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還請求權。當未成年...
導讀:監護人是指對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即《兒童權利公約》中所指的兒童(18歲以下的任何人)。監護權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地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權利。
監護的概念
監護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
導讀:監護制度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一項法律制度,目的是為了保護這些人的合法權益,進而利于社會秩序的穩定。關于監護的性質在我國民法上長期存在不同的認識,學說主要有三類,一是權利說,認為監護是一種權利,屬于身份權;二是認為監護是一項義務,監護對監護人而言是負擔,而不是利益;三是認為監護是一種職責,認為監護是法律要求特定的人承擔責任。
一、監護權的變更是客觀存在
在...
導讀:子女監護權是指監護人父(母)對其子女所享有的、對有關子女權益的問題進行決策(法定監護權)以及對子女生活進行照料(生活監護權)的法定權限。在父母離婚或分居的情況下,雙方需對子女監護問題達成協議或由法庭根據子女最大利益原則進行判決,通常的安排是由父母一方獲取對子女的監護權(包括法定監護權和生活監護權),由另一方父母獲取對子女的適當的探視權;但也有可能是父母雙方均獲取對子女的法定監護權,由其中一方獲取生...
有一天,李某在路邊行走,被一輛違章逆向行駛的汽車撞傷,搶救無效,不幸身亡。李某死后,除房屋家具之外,尚留有5萬余元。
由于養子才14歲,還在李某所在單位的技工學校讀書。所以必須給他找個監護人。單位領導給李某的女兒發了電報,其女連夜奔喪。她見到單位領導后表示,邊疆生活條件很差,小弟如果跟著她,以后的學習和就業都很困難。她的意思是讓弟弟回到生父母那兒生活。但該男孩的生父母都遠在農村,認為無法照...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并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范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導讀:監護是指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1、監護制度起源于羅馬法,羅馬法中設立了監護和保佐制度。監護的對象主要是未適婚人和婦女,而保佐的對象則主要限于精神病人,癡呆癥人,聾啞人和胎兒等。羅馬法的監護制度是在家庭制度的...
監護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為了保護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權利,保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監護權與撫養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