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撫養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誰可以擔任監護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
《民法總則》第36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ㄒ唬嵤﹪乐負p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ǘ┑∮诼男斜O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并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
一、壓歲錢歸誰?
春節期間,貝貝媽發出去了5000多元的“紅包”,但10歲的女兒貝貝也有不少進賬,收到了近6000元。貝貝媽動員貝貝上交,但貝貝只同意交出一半,另一半由她支配管理。貝貝媽認為,近6000元現金并非小數目,孩子自制力不強,管這么多錢會出事的,于是堅持要貝貝全部上交。貝貝很不服氣地頂撞說:“壓歲錢是給我的,你沒有權利收走。”
大人給孩子的壓歲錢,屬于民法上面的&ldquo...
1、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應當接收公安機關護送來的受監護侵害的未成年人,履行臨時監護責任。
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履行臨時監護責任一般不超過一年。
2、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可以采取家庭寄養、自愿助養、機構代養或者委托政府指定的寄宿學校安置等方式,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照料,并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
未成年人因臨時監護需要轉學、異地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予以保障...
1、處理監護侵害行為,應當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則,充分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人格尊嚴,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
2、對于監護侵害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制止在工作中發現以及單位、個人舉報的監護侵害行為,情況緊急時將未成年人帶離監護人。
民政部門應當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對因受到監護侵害...
1、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其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也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2、公安機關接到涉及監護侵害行為的報案、舉報后,應當立即出警處置,制止正在發生的侵害行為并迅速進行調查。符合刑事立案條件的,應當立即立案偵查。
3、公安機關在辦理監...
1、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于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在行使財產管理...
1、什么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根據《依法處理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意見》第35條規定,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
1、監護人的監護職責有哪些?
監護人的職責是依法履行對被監護人的義務,保護其依法享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具體意見(試行)》第十條規定,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
1、什么叫監護侵害行為?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依法處理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意見》)第1條規定:本意見所稱監護侵害行為,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以及不履行監護職責嚴重危害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