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1994年,孫女士與相戀多年的男友結婚,婚后生一男孩。1996年,丈夫張某到加拿大留學,孫女士獨自帶著兒子生活。
張某初到加拿大時,還時常主動給孫女士和兒子寄一些生活費。兩年后,張某定居加拿大,并要求孫女士移居加拿大。孫女士考慮到家中年邁的父母需要人照顧,自己在國內又有一份穩定且收入頗豐的工作,便先以探親的方式到加拿大與丈夫團聚兩次。
可能是雙方分開時間太久,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間總是發...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
當雙方的共同生活無法維系,離婚就成為唯一選擇。不論是還是訴訟離婚,準備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其三,良好的夫妻協議,雖然可能無法協議,但盡力去償試總是好的。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的規定,訴訟收費的原則是原告預交,判決作出后由敗訴者承擔。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的,財產總額不超過 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這里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我們知道,超過訴訟時效的結果是喪失勝訴權,而不是訴權。因此,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可能會出現法院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結果;但訴權是基本的民事權利,不因超過訴訟...
如果沒有成功,那么提出離婚的一方可能需要主動提起訴訟。嚴格從法律的邏輯來說,中當原告還是當被告沒有差別,也沒有歧視,法律在對財產分配、婚姻過錯、等問題上沒有就誰主動提出離婚進行區別對待。但是在實務操作中,原被告在程序中的地位還是存在區別的,因此,原告的考慮點和被告還是有所不同,下面我們逐一講解。
我們知道,很大比例的離婚原因在于夫妻之間相互出現矛盾,感情消退,或者是性格不合,但是離婚訴訟...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
任何人都不愿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無疑是解除的最佳選擇。特別是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后,離婚不再需要當事人單位開具介紹信,個人隱私受到了保護,協議離婚更加方便快捷。
但對于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當事人來說,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應該更為方便。如果方法得當,所需費用僅為五十元,可能比回戶口所在地的單程車票還便宜,所需時間如果安排得當也不用一個月。另外,對于一方...
(一)、提起撤銷婚姻請求的時間:《》第十一條 1、因脅迫結婚的 應當自婚姻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不能提起離婚的時間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三)請求損害賠償的時間《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為由向人民法院...
(一)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的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