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基本情況)
請求事項:
糾紛一案,你院已于Χ年Χ月Χ日受理。我們認為,你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現提出異議。
事實與理由:
(簡單寫明事情經過、合同約定的管轄內容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規依據等)……
綜上所述,請你院依法裁定將此案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即ΧΧ市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訴訟離婚--起訴(原告)、應訴(被告)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因為離婚糾紛財產爭議一并處理,加之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數額收取費用的,因此,法院會讓原告提交財產清單。當事人盡量少列財產數額,先少預交訴訟費用,這不是惡意避免向法院交費,而是因為起訴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協商、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協商一致,要撤訴,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損失”就會越大。而對于法院來說,因為可以根據開放審理的財產數額,責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10元至50元。涉及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
離婚案件中短信作為當事人證據的情況相當普遍。比如,證明當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證明財產權屬關系等。對于短信的效力認定,法院目前還沒有形成普遍的認識,一般內地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決。《人民法院報》曾于去年刊登過一個判例,認定短消息可以作為定案的證據之一。隨著手機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為證據效力的法律理論和實踐問題。手機短信與電子郵件不同,手機短信具有真實性、客觀性、不易修改性、閃存...
原告許某訴稱:雙方自由戀愛結婚,生有一名男孩,現已十八歲。戀愛時感情還好,婚后因性格不合,經常發生口角甚至打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被告成某收到民事訴狀后,依法聘請江西景德律師事務所沈英華律師擔任代理人。代理人經過調查得知,原告在起訴前已經單方處置了部分共有財產:1、取走了銀行全部存款;2、將一部昌河牌汽車轉讓;3、帶走了所有購買宅基地的證據。為此,被...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或答辯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或戶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授權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代理權限。
3、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事實、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證人的姓名、單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訴訟,當事人要提供其外國國籍的身份證明,外文起訴狀(答辯狀)應提供中文譯本,委托書要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認證,并經我...
中國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國外(包括出國探親、考察和學習),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國外的一方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被訴離婚的國內配偶根據情況準備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人民法院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予以受理。
1、避免被告兩個住所地的情況出現。
根據有關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時,應該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訴狀;
(2) 書;
(3) 身份證;
(4) 財產清單。
應該注意的是,在提起訴訟之前,應核對雙方現在的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現兩個或以上的住址,否則有的法院會讓當事人提供被告現住所地的證據,一般是現住所在居委會的證明,這是非常麻煩的。因此,立案之前核對提...
一、收費依據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文件)。
北京地區的另依據:北京市發改委《關于非財產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文件]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若干意見》[京高法發(2007)95號文件]。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預交范圍與標準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其中北京地區的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50元;
(二)涉及,財產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