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一對結婚38年的老夫妻,原本2人計劃去世后要同葬一起,連靈骨塔位都買好了。不料男方卻以個性不合為由,不但和妻子分居25 年,甚至還訴求離婚,更揚言不愿與妻子同葬,妻子也反嗆“不想跟丈夫同葬”;法官認為2人婚姻已出現嚴重裂痕,判準離婚。
法院判決指出,新北市這對老夫妻,男方80余歲、女方也70余歲,2人在1976年結婚,至今已經38年。但老翁卻提出離婚訴訟,稱說...
問:我和丈夫正在鬧離婚,他在訴狀里面說我們從2012年開始分居生活,至今已經滿兩年了,符合離婚的條件。但是事實上我們是從2012年開始在廣東不同城市打工,沒有住在一起而已,我想問,我們這樣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滿兩年嗎?法院會判離嗎?如果一方堅持說分居滿兩年,另一方否認,法院又怎么認定雙方分居的時間呢?
廣西桂平 王某
答: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
導讀:在婚姻調查取證的時候不能盲目的根據自己的思想,而是必須根據法律的規定合法取證。那么在婚姻調查取證中要注意什么問題呢?本文介紹婚姻調查取證的相關法律知識,有關婚姻調查取證的屬性、婚姻調查取證的目的、婚姻調查取證的功能、婚姻調查取證的方法、婚姻調查取證的分類、外遇證據調查的作用、偷拍外遇證據的效力、重婚證據收集的機率等內容。
一、婚姻調查取證的目的。
據統計,婚姻調查的委托客戶中,約...
導讀:在本篇介紹了關于怎么樣才算分居,分居離婚如何搜集證據?并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怎么樣才算分居
在去法院離婚時,一般來說如果能證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就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從而提高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因此如何提供分居滿兩年的分居證明,就成了一個關鍵問題。
(一)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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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州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漲幅與妻子分居竟長達四年,因二人還有一子女,丈夫堅決不同意離婚,成離婚對孩子不好會造成心理陰影,不想妻子竟當堂向丈夫下跪求放過,這當場一跪不僅嚇壞了丈夫,也把法官嚇了一跳,最后法院判定二人婚姻已無任何感情,受理了此案。
據悉辛女士和王先生是在北京打工的時候相識的,2008年結婚后,不久便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但是婚后兩人的生活并不和諧,2010年辛女士受不了再與王女士...
“我與丈夫分居已滿6個月,現在我來請你們給我辦理離婚手續”。這是近日一名女子來到壽縣人民法院向法官說明的起訴離婚理由。經了解,原來該女子聽說夫妻分居滿6個月就能依法自動裁決離婚,所以自己書寫了一份離婚申請,來到法院要求法官辦理離婚手續。
該女子姓孟,壽縣人。2008年10月,孟女子經人介紹與本村李某相識、相戀,后于2010年2月登記結婚,于2010年11月生育一女。婚后雙方在當地共同經營一土菜館...
分居兩年可自動離婚?
在婚姻家庭類信訪件中,離婚咨詢類有118件。婦女群眾經常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夫妻分居兩年是否就能自動離婚?這個說法在民間廣為流傳,事實上,這是錯誤的。
按照現行《婚姻法》規定,未辦理法律規定的離婚手續,無論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法律規定的離婚只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主動簽訂離婚協議,并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二是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
《婚姻法》明文規定,夫妻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可視為感情確已破裂。可正陽縣的李某妻子外出打工與自己分居,李某便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為由提出離婚,法院是否支持李某的訴訟請求。6月24日,正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案。法院當庭駁回了李某的訴訟請求,判決李某不予離婚。
2008年3月,正陽縣大林鎮農民李某與永興鎮農民林某經人介紹認識后相識并相愛,2009年12月登記結婚,...
來電咨詢:7月4日,家住廣安城南長樂街的劉女士打進本報新聞熱線5180888咨詢,她與丈夫李先生結婚8年了,因感情不和,丈夫兩年前離家出走,至今也不知道他的下落。這種情形能否自動離婚?
幫辦回復:
四川信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潘海帆: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可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符合法定離婚的情形。在我國不存在自動離婚的情形,離婚的法定形式只有兩種:一是民政局登記離婚,即行...
【案情】朱先生與肖女士結婚20余年,本來可以過平平淡淡的生活,但是丈夫朱先生以妻子肖女士有外遇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本案中,原、被告系自愿登記結婚,雙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但婚后雙方未能經營好夫妻感情,均指責對方與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