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情侶可能都遭遇過這樣的事情,對方的父母對自己不滿意或者不喜歡,干涉子女的戀情。這是作為父母對子女的一種關心和疼愛,卻很少被子女理解。
趙某今年25歲,在一家小公司上班,2011年的時候,因為打架斗毆被刑事拘留10天,性格方面有一點缺陷。也正是因為如此,趙某的女朋友與王某與其分手,甚至還找到了王某的家中。
王某的父母都是知識分子,將女兒交到這樣的男人手中確實有一點不放心,就對來到家中的趙某說了自己的看法,也表達了自己對趙某的態度。按照趙某的理解,自己的女朋友是非常喜歡自己的,分手的原因應該就是其父母的干涉,由此心生怨恨。
隨后的一段時間,趙某對前女友王某父母的怨恨沒有一點一點的消失,而是越來越濃。終于,在2015年8月25日晚10點,趙某闖入王某父母的家中,持鋼管反復猛擊王某父親頭面部、頸部,后又用鋼管反復猛擊王某母親孫某頭面部、右臂部。將二人打倒后,趙某稍稍恢復一點理智,迅速逃離現場。王某父親因搶救無效離開了人世。后經過法院判決趙某被刑事拘留,賠償受害人90萬。因為王某父親在生前并沒有立下遺囑,所以在遺產分配上又發生了矛盾,家屬因為賠償金額90萬在法院針鋒相對,最后經過法院協調,王某父親遺產由王某及其王某母親繼承,因為賠償款90萬并非遺產,而是對家屬的補償,所以按照繼承人的人數進行等額繼承。
滬律網提示:在未立下遺囑的情況下,我國法律有著明確的繼承順序和分配的法律條文。本案中,賠償金額并非遺產,而是對死者家屬的一種賠償,所以,賠償金額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上海遺產律師表示: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而賠償金額是對死者親屬的撫慰性補償,并非死者的遺產,所以二者不可以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