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非婚生子女未撫養的一方到底需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呢?
評析
首先要明確的是本案中男方張某認為自己非婚所生的兒子,在自己主動讓出撫養權后可以不支付撫養費的這一觀點完全是錯誤的。根據《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可見,孩子雖然是非婚所生,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父母對非婚生子女同樣負有撫養義務,作為孩子的生父張某必須支付撫養費。
那么,張某自稱自己收入很低,作為孩子生父,他該如何支付撫養費呢?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分手后,未撫養非婚生子女一方仍應負擔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