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越來越普及的現代社會,公民對文憑的理解上升到了,是否從名校畢業。每個家長都希望孩子能接受最好的教育,而許多騙子就利用了父母這種心理設下金錢陷阱。
最近,來自重慶的張某,因為其房子劃分的區域中孩子入讀的學校一般,為了其雙胞胎孩子能夠進入名校進行學習,張某被其同事推薦的李某騙走了四萬元。
家住九龍坡的張某近日來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稱其被騙走四萬元。據了解,張某有一對即將讀初中的雙胞胎,按照其住宅劃分的區域,張某孩子入讀的學校不是很好。于是,為了使倆個孩子入讀一所好學校,張某四處打聽。此時,張某一同事稱其認識的李某有“門路”升入名校,同事稱其孩子入學時,就是通過李某,花了點錢,入讀了巴蜀中學。于是,張某馬上聯系了李某。
李某稱其在教育局有關系,可以花錢通過特殊途徑進入名校。隨后,二人簽署了一份協議,張某事先支付李某三萬元,孩子正常升學后,再支付兩萬元。支付了三萬元后,李某與張某約定開學那天早成在中學門口集合。到了開學前一天,李某告訴張某名額緊張,讓張某在轉給其一萬元,張某依言照做。到了開學當天,張某帶著孩子在約定地點等了一天也不見李某蹤影。
隨后張某根據協議上李某留下的地址前去尋找,卻被房東告知李某早已搬走。張某意識到可能受騙,只好讓其小孩入讀片區學校,并且報警求助,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滬律網提示:社會發展的越來越快,教育顯得越來越重要,正是在這種發展的關鍵時期,公民在面對巨大的升學壓力時,一定要學會理智處理問題。
我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李某利用張某為其子求學心切的心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騙取張某數額較大的財產,已經觸犯了我國法律有關詐騙罪的規定,法院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