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人在國外,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辦理離婚訴訟。
當事人和律師充分溝通后,達成《聘請律師合同》后,由當事人出具相關法律文書。如當事人是原告的,律師會提供委托書、起訴書,由當事人在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原件及公證認證材料寄交律師,律師即可訴訟代理。
如當事人是被告的,律師會提供委托書、聲明書,聲明書中經當事人和律師充分溝通,當事人應當明確同意或不同意離婚,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的意見。由當事人在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原件及公證認證材料寄交律師,律師可以訴訟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