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姻 “閃婚”后“閃離”
昨日上午,作為Tom的律師,一早就出現在辦公室內。打開電腦,有封郵件,是曾經的雇主Tom發來的。看了幾分鐘,他呵呵笑了起來:“他又要結婚了,還請我4月份去喝喜酒。”律師說,大約4個月前,自己就作為Tom的代理人幫他打了離婚官司。
“涉外婚姻的破裂,除了感情因素之外,主要是價值標準、生活習慣及理念沒能最終融合。”律師說,除了在網上交流外,還要在現實生活中多給彼此一點時間,當面交流,不要著急結婚。肖律師說,結婚后也要試著接受對方的異域文化和價值觀,尊重對方的文化、人格。
蜜月未過 丈夫就要離婚
律師說,Tom和吳某就是在2008年夏天,通過一個交友網站認識的。Tom表示,和吳某的交流中,他會百分之百的誠實,“我很認真地尋找一個妻子,不是在網上玩游戲。”這句話深深地打動了吳某,雖然英文不好,他們仍頻繁通過電子郵件交流,前后發了共70多封,后開始視頻聊天。
相識約兩個月后,兩人決定在成都見面。Tom直接住在了吳某家中。不到半個月,兩人閃電般地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但好景不長,婚后的Tom卻表示“和吳某見面后的感覺與當初在網絡視頻中,聊天的感覺并不一樣。”
婚后還不到兩周,本該在蜜月期的Tom沮喪回國,他決定離婚。法院認為,吳某和Tom相識時間短暫,彼此缺乏應有的了解,加之雙方在生活習慣和文化方面存在差異,致使雙方婚后相處不睦。并且,現在一人居住在美國、一人居住在中國,缺少繼續溝通的必要條件,因此判決兩人離婚。
對于這樣的例子,律師提醒,除了要求對方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外,最好調查一下對方的工作、治安等相關背景信息,婚前多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