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江蘇網一月十九日消息:老婆在互聯網上竟然還有另外一個
“老公”。氣憤的南京青年程鵬在斥責新婚剛一年多的妻子時,也對
網絡和現時的修正草案產生困惑:“網戀”“網婚”是否也是
婚外戀?法律能否對其約束?
這位在機關工作的青年,昨天下午向此間江南時報新聞熱線傾訴,
1998年他與在某電腦公司的婉兒成婚,婚后夫妻恩愛,平日有空兩人
就登錄“網上社區”體驗網上生活。一開始時,彼此還交流網上沖浪
的感受,但兩個月前,程鵬發現妻子上網時鬼鬼祟祟,在偷偷打開婉
兒的網上尋呼(OICQ)查看時,竟然發現其在網上還有一個“老公”,
從留言看關系已非同一般。
程表示,不能忍受心愛的女人背著自己去愛別人,但其妻子稱,
只不過是玩玩而已。程鵬感覺受到極大的傷害,并咨詢是否可以去起
訴與其妻子在網上“結婚”的那個男人。
據該報消息,網戀網婚在時下已不是個新鮮詞,不少迷戀于此的
網民,其中不乏已結婚成家者,在虛擬社區里,兩人以夫妻互稱,你
恩我愛,芝麻綠豆大的事都能聊個通宵,“什么時候為我生個孩子呀
?”“你今晚穿什么睡衣啊?”之類的非常規話題也敢談及,甚至于
相思難罷進而通個電話約個會也大有人在。
就這種虛擬空間中的親密接觸,江蘇維世德律師事務所錢智律師
認為,由網戀發展而來的網婚,并非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中國現行的
婚姻法對有明確規定,而“網絡婚姻”既無實質條件,也無
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只不過這種游戲虛擬婚姻
雙方在電腦屏幕上充斥著“性”的語言,超過一般友誼范疇,與倫理
道德相違背,對此類現象只能從社會輿論和道德自律的方面來解決,
現階段法律對此無可奈何。
江蘇省博事達律師事務所的周連勇律師認為,作為破壞夫妻感情
的“游戲”,法律是可以予以約束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修正草案)》第三十二條中的有關規定“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情形”,可以認定“網絡婚姻”即屬此類。對程鵬的遭遇,周連勇認
為,雖然網上游戲生活是個虛擬空間,但這種行為一旦真正影響了夫
妻感情,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后可準予離婚,只是根據現階段的法律
法規,對“網上插足的第三者”的侵權認定和責任分擔尚不能具體操
辦。
江蘇省法學會的法學專家仇連明先生則認為,婚姻的本質是夫妻
兩人共同面對真實的生活,很多人熱衷于網上婚姻只是游戲心態作怪。
不過這種游戲現已對傳統的婚姻家庭和倫理道德觀念提出挑戰,已婚
者玩這種游戲肯定會弱化其對家庭的責任感和道德意識。為此,他建
議有關部門對此加強監督的同時,也應能在新的婚姻立法上有所體現。
注:引自中國新聞社2001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