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統計局不久前發表的《2003年婚姻與離婚統計報告》顯示,新加坡去年的離婚案數目創下20年來新高,多達6561對夫婦離異的數據比對前年增加了700多對;其中,年齡介于20至24歲的年輕夫婦離婚率最高。
今天的社會,結婚容易,離婚更容易,然而你也許不知道,離婚容易,代價卻不小。
有人把離婚喻為一種昂貴的情緒發泄。
·昂貴的情緒
愛情本來就是盲目的。兩個人因為相知相惜而決定終生結伴,曾經滄海桑田,一朝無奈面對分手時,場景多是滿布仇恨與憤怒。
葉氏律師事務所(K K Yap & Partners)律師劉美美說,離婚對哪一方都沒有益處,誰都是輸家。面對離婚選擇的人,情緒處于最低落(也是最容易激動)的狀態,一觸即發,要在這個時候理智的處理一切,絕非易事。
離婚一般可分為兩個主要步驟。一是離婚本身,即由法庭宣判解除婚約的合法形式;第二,也是最棘手的部分,便是所謂的附屬事項(ancillary matters)。這個部分包括爭奪資產、贍養費和孩子等等。
“撫養權、贍養費、爭奪資產等事項,這些都是所謂的‘離婚的包袱’。由離婚雙方商討、決定,然后開出條件,最后達成協議。”
劉美美說,一般離婚案在沒有爭議的情形下,手續事宜最快也要4到6個月才能完成。
不幸的是,辦離婚的人,身心多是處在最脆弱的狀態,情緒失控時可以很不講理、可以很不理智。雙方都不退讓的話,打起官司來就沒完沒了。
以一般新加坡夫婦來說,爭奪組屋資產和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是很平常的。特別是在爭奪組屋的擁有權,一般得上書到建屋局申請,提議如何平分組屋:是要到公開市場上售賣,然后平分所得到的款項?或是其中一方保留組屋的擁有權等。單是建屋局的批文,就得等上3到4個星期。另外包括等待出庭、上庭,判決等煩瑣程序,離婚案一旦出現對峙的情況,通常會拖上一兩年甚至更久。
·離婚的代價
據劉美美的工作經驗,一般無爭議性的費用,律師費本身介于2000元至4000元。如果牽涉爭奪資產、爭取孩子撫養權等任何附屬事項,每項平均律師費增加8000元至1萬5000元不等(簡單的官司);那些牽涉上百萬元資產的復雜案子,律師費可高達10萬至20萬元甚至更多。
贍養費的數額因個案而異。一般是按離婚前的生活水平而定,決定每個月的贍養費用,這筆數額包括妻子和兒女的生活費。
劉美美處理過的一個案例,女方最終提出的要求包括每個月2萬元的生活費,外加名貴轎車和司機,以及每年兩次國外旅行的費用等。在其他個案中,也有女方只向男方索取象征式的1元至50元不等。
她說,有些官司演變到最后很丑陋,兩敗俱傷,誰都不得益。憤怒、無理要求和不理智都會使離婚案越拖越久,導致原本平分或是準備留給孩子的金錢或資產,無謂的花在打官司上,淪為律師、會計師、私家偵探的費用。
·意識形態與價值觀在變
劉美美說,越來越多年輕夫婦選擇離婚,并不是年輕人早婚思想不夠成熟所致,而是反映社會意識形態與價值觀不斷在改變。
“年輕夫婦動輒離婚,主要是‘合則來,不合則散’的思想心態抬頭。今日社會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女性比過去更獨立自主,不再像從前那樣受制或依賴丈夫。這也因為舊社會的女性,離婚總遭人議論,而新時代的女性完全不理會別人的眼光,也不會把離婚當成是一種羞辱。社會的歧見固然還存在,但是相比之下,已經沒有過去那么明顯了。”現代人離婚越來越冷靜給自己機會早點重新來過
有些當事人一邊申請離婚,一邊已經有了新的男朋友或女朋友了。劉美美說:
“他們都希望盡快解決,重新給自己一個機會,創造另一段美好的生活。老一輩的人思想較不同。在過去的保守社會里,許多夫婦雖然感情已經出現裂痕,但是妻子為遵守婦道,任勞任怨,含辛茹苦等孩子長大之后才來為自己打算,所以夫婦到了五六十歲才申請離婚是常有的事。新時代年輕人的想法不一樣了,他們覺得趁年輕,給自己多一個機會重新再來。”現代人離婚較過去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