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師傅的兒子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白發人送黑發人是最難過的事情,但是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兒媳將事故一方賠償款68萬元全部領走,一分都沒有留下給自己和老伴,這讓衛師傅十分的惱火,兩個老人之后將兒媳告上法庭,經過法院的調解,兒媳同意將賠償金中的20萬元給兩位老人。
就在2015年11月30日上午9點,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打破了衛師傅一家和諧的生活,衛師傅的兒子所駕駛的車輛與一輛客運大巴相撞,導致衛某當場死亡。2015年12月9日,處理事故的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客運大巴司機負全責。其實早在作出事故認定前一天,雙方就已經在交警隊達成賠償協議,由事故方一次性支付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誤工費等多項費用68萬元,隨后,賠償款全部被衛某的妻子領走。
在得知自己兒子的死亡賠償金等費用都被自己的兒媳婦領走的時候,衛師傅與自己的老伴立馬找到了自己的村干部,并讓村干部幫忙進行調解,希望能夠讓兒媳婦合理分配賠償金,當時遺憾的是兒媳婦并沒有同意。在2016年3月9日,強忍悲痛的衛師傅與老伴決定將兒媳婦告上法庭。在同年4月11日,法庭對共有物分割糾紛進行庭前調解。
衛師傅的兒媳婦認為,衛師傅有三個兒子,自己的丈夫是二兒子,雖然衛師傅夫妻兩個老年喪子非常難過,但衛師傅夫妻還有另外兩個兒子可以對老兩口進行照顧。自己卻不同,丈夫去世之后留下兩個女兒,其中一個尚未出嫁,以后用錢的地方比較多。不過,兒媳婦當場表示,雖然自己的丈夫去世了,但自己依舊會盡到做兒媳婦的責任,以后老人需要什么物品,她可以幫忙購買。
經過雙方調解之后,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由衛某的妻子給兩位老人20萬元。為了使調解結果盡快落實,第二天,法庭在銀行見證轉賬過程,雙方領取了民事調解書。
上海遺產繼承律師指出: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通過上述條款,結合本案例,衛師傅夫妻兩個作為死者衛某的父母,屬于繼承法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而衛某的妻子也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衛某的父母完全可以繼承衛某的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