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一直在民間婚姻中流行,近幾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涉及的金額也越來越大,而這就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快速謀取金錢的途徑。上海刑事律師在此指出,婚姻不能單純地以金錢來衡量,只要給彩禮就可以結婚的,往往都是騙局,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上當受騙。
7月25日,來自四川的女子郭某度過了一個特別的24歲生日:自己三年前已登記結婚,卻承諾與同事結婚,并索要了11萬元彩禮。2018年6月,男子范某與女子郭某在江岸區勞動街轄區一家房產中介相識,郭某年輕貌美,范某展開追求。當年10月,郭某提議:“你給我準備11萬元的彩禮,我就跟你結婚。”范某一聽大喜,湊齊了11萬元彩禮錢給她,想帶她回老家過年,被拒絕。有人告訴范某,郭某去江西男朋友家過年了。即將與自己步入婚姻殿堂的女友竟然還有另一個男朋友?范某憤懣不已,到郭某的四川老家找到郭某的父母。真相讓人大吃一驚:原來,早在2016年,郭某就已與江西籍男子登記結婚。這幾年,郭某一直未回老家,父親病重也未曾盡過孝心。聽到這里,范某不禁心頭一震,騙婚騙財還不贍養老人,女友郭某的行為讓人失望至極。春節后,范某多次聯系郭某,但郭某一直置之不理,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也未退還11萬元彩禮錢。失望透頂的范某來到勞動街派出所報案。經審訊,郭某交待,當時投資美容行業虧本,急需還清貸款,便利用范某騙取11萬元彩禮錢。7月25日,正是郭某24歲的生日,她因涉嫌詐騙犯罪被關進看守所。
上海刑事律師指出:郭某已經結婚,面對范某的追求,告知其給彩禮就可以結婚,其欺騙范某,拿走其彩禮錢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并且11萬元的彩禮已經達到了數額較大,達到了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