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婚內和其他女子生育了一個兒子,接連兩次因撫養費的問題被非婚生子告上了法院。上海婚姻律師表示,夫妻一方婚內出軌和第三人生育子女,屬于法定的過錯,但是這不影響該方和婚外情所生的子女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該方仍然應當承擔對非婚生子女相應的撫養義務。
孫某在外打工期間,結識了女青年王某,孫某不顧家中已有妻室,與王某非法同居,王某生下了非婚生子毛毛(化名)。因孩子撫育發生爭議,王某作為毛毛的法定代理人把孫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孫某每月給付毛毛撫育費100元,該判決已發生效力、孫某也已實際履行。幾年后,王某作為毛毛的法定代理人以毛毛已到上學年齡,孫某每月給付毛毛撫育費100元不夠生活及教育所需為由再次將孫某告上法庭,庭審中要求孫某每月給付毛毛撫育費增加到每月35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毛毛雖是孫某非婚生子,但其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現毛毛已到入學年齡,被告孫某雖是農民,但有駕駛技術,現有臨時工作,每月工資1000元,故原告要求增加撫育費理由正當,法院應予支持;鑒于孫某家中還有兩個孩子需要撫養,故法院應根據毛毛的實際需要與孫某的實際收入情況酌情考慮確定孫某應增加給付毛毛撫育費的數額。關于原告主張被告每月收入1500元,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法院不予采信,故判決孫某在每月給付非婚生子100元撫育費的基礎上,再每月給付該非婚生子40元撫育費。
上海婚姻律師表示:在本案中,毛毛雖然是孫某在已有配偶的情況下又和王某所生的兒子,屬于非婚生子,但是孫某作為毛毛的生父,在毛毛尚未成年而需要撫養的情況下應當承擔毛毛的撫養費,在客觀條件改變的情況下,孫某在其能力范圍之內也應當適當地增加撫養費的數額。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滬律網指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地位,這是因為親生子女和親生父母之間的關系是源于血緣關系,而不會受到父母婚姻關系的影響,因此對于非婚生子女,父母雙方都需要承擔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