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還患重病而沒有治愈,丈夫就因受到重男輕女思想觀念的影響,將妻子告上了法院,要求離婚,在經過法官的調解之下,丈夫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地撤回了起訴。上海婚姻律師指出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但這不能成為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的理由,因為男女平等是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都強調的一個基本原則。
2010年6月19日,梁某某以婚前缺乏感情基礎,婚后夫妻經常吵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妻子劉某離婚。受理此案后,法庭工作人員立即到梁某某家中調查了解情況。劉某接到梁某某的離婚起訴書后,告訴法官自己和梁某某是自由戀愛結婚,感情基礎較好,婚后生育了兩個女兒,梁某某為家庭生活經常在外打工,劉某在家傾心盡力撫養兩個女兒、照顧家庭,夫妻感情良好。現在雙方感情出現裂痕的主要原因是梁某某存在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觀念,加之劉某本人現在又患重病未愈,情緒不穩定,梁某某對劉某有嫌棄的意圖。法官又在梁某某所在的村里走訪調查,證明了劉某所說的情況是真實的。于是法庭工作人員當即打電話通知梁某某回家,經詢問梁某某也證實了劉某所陳述情況基本屬實。在梁某某家中,法庭工作人員對梁某某進行勸導的同時,也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通過法律釋疑及耐心細致地做工作,梁某某深感愧疚,當即撤回了起訴,并向劉某當面道歉。一起家庭婚姻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即時化解。
上海婚姻律師提示:梁某某有嚴重的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這使得在劉某生育了兩個女兒之后,就以此嫌棄劉某,并且劉某還患有重病,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梁某某的劉某的感情,但是還不能認定已經達到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程度,梁某某的思想觀念應當改變,同時還要對劉某盡到照顧的義務。
《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第二十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滬律網指出:重男輕女的觀念是不正確的,因為男女是平等的,但是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婦女和兒童的權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我國的婚姻法傾向于保護婦女和兒童的權益,像本案中的被告還處在重病未愈的情況下,原告就因受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的影響而起訴離婚,是不合情理,也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