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區人民法院前不久審理了一起房屋繼承糾紛,利用“競價”的創新方式成功化解了六兄弟姐妹間的矛盾。上海遺產繼承律師表示在遺產的法定繼承當中,如何分配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份額并且能夠讓各繼承人都滿意?法院在處理此類糾紛時可以根據個案采取不同的判決方式。
家中老人相繼去世,留下了坐落在天津市河北區的三間平房,其中北房一間,南房兩間,分里外間,并有兩間計入房契的廈子。就這份房屋遺產的分配,六兄弟姐妹起了糾紛,并訴至法庭。五兄弟姐妹訴稱,最小的弟弟嚴立將三間平房的房地產證拿走,從而請求法院判令由六人分割父親留下的私產房。法庭上,被告嚴立表示同意分割父親的遺產房。訴訟時,嚴立的哥哥嚴風正住在訟爭房的北房,嚴立的姐姐嚴華住在南房的里間,被告嚴立住在南房的外間。案件審理期間,原告申請鑒定,法院遂委托一家房地產評估單位對訟爭房進行了估價。庭審中,嚴風要求繼承訟爭房北房一間,嚴華要求繼承南房的里外兩間,而被告的嚴立表示要求繼承北房或南房。其余3個兄弟姐妹則表示放棄房屋,但要繼承訟爭房六分之一的房款。面對這樣的紛爭情況,如果法庭只是簡單地按評估價進行平分的話,那么將會埋下隱患。因為訟爭房即將面臨拆遷,拆遷款額一旦高于評估價,難免再起糾紛。此時,審判長劉杰大膽采用當庭“競價”的方法來解決房屋的歸屬問題,即哪位當事人出價高那么房屋便歸誰所有。最終,原告嚴風以4.2萬元的價格競價成功,繼承北房一間;以1.1萬余元的價格競價成功,繼承廈子兩間;而原告嚴華則以7.4萬元的價格競價成功,繼承了兩間南房。由此一審判決,北房及廈子兩間由原告嚴風繼承,嚴風則分別給付其他5名兄弟姐妹每人8870余元的繼承款,房屋過戶費自負;嚴華繼承兩間南房,同時分別給付其他5名兄弟姐妹每人1.2萬余元的繼承份額,房屋過戶費自負。
滬律網提示:法定繼承當中,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原則上是相等的,但是要考慮照顧生活有困難的繼承人以及各繼承人是否對被繼承人盡到了扶養的義務,從而可以在遺產份額的分配上作出適當的調整。
《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上海遺產繼承律師表示:本案中由于繼承人較多,以一般的方法判決很難使各繼承人都能滿意,因此法院以競價的方式處理遺產,價高者得到作為遺產的房屋,這樣就顯得比較公平了。在同類其他案件中也可以參考該案的審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