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與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上海刑事律師指出我國刑法經過多次修改,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認定以及量刑處罰越來越嚴謹和嚴格。前不久河北省唐山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推進大會,當地警方也破獲了多起涉黑涉惡類大案。
其中楊國全等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中的團伙成員近百人,涉案金額總計3億余元。記者采訪時了解到,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重拳打擊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近一個多月共打掉涉黑涉惡團伙9個。其中,唐山市公安局與灤縣公安局通力協作,一舉鏟除了一個以楊國全、高榮光、高榮杰、楊其仲為首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警方介紹, 2007年以來,該團伙圈占灤南縣嘴東、南堡以及豐南區黑沿子附近海域,依托嘴東碼頭和南堡碼頭成立所謂的“大、小公司”,利用鐵船驅趕威脅外來漁船,控制13個船隊,長期從事非法捕撈、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為獲取更大非法利益,還聚集社會閑散人員,多次使用暴力手段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為逃避打擊,團伙成員訂立攻守同盟,指使他人頂罪,廣大群眾深受其害,部分漁民背井離鄉,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目前已查明該團伙作案51起,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16類犯罪,涉案金額3億余元,公安機關對該團伙成員97人全部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
滬律網提示:黑社會性質組織是指有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并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上海刑事律師表示:本案的楊國全等人的團伙從事驅趕外來漁船、控制船隊、長期非法捕撈以及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此來為團伙獲取經濟來源,并且團伙中人數眾多,具有組織性,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