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夫妻之間應當做到互相忠實和互相尊重,一方婚內出軌無疑會給另一方造成重要的傷害,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離婚,并且有過錯一方要給予無過錯一方損害賠償。上海離婚律師認為我國婚姻法較偏向于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利益,但這種保護也不是絕對的。
偶然得知丈夫有外遇,身懷六甲的妻子怒不可遏,決意離婚,最終在司法部門的協助下離了婚,并獲得負心郎14萬元的賠償。前不久,分兩次給付的這筆賠償款,履行完畢。這名剛烈的女子名叫吳小莉(化名),泉州市洛江區羅溪鎮人。6年前,她嫁給同鄉男子施彬彬(化名),生下一女兒今年已5歲,一直過著平靜的生活。 去年7月,身懷六甲的吳小莉,偶然得知丈夫施彬彬有婚外情后十分憤怒,便打電話給鎮司法所,詢問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得知她身懷六甲,鎮司法所賴所長多次耐心做工作,希望夫妻倆重歸于好,但吳小莉表示堅決要離婚。 據賴所長介紹,由于吳小莉情況特殊,他就此事向洛江區司法局副局長盧國清作了匯報。盧國清將吳小莉和施彬彬約到司法所做工作,施承認有婚外情,表示悔過,但吳小莉仍然堅持離婚。后來吳施兩人簽署協議,約定雙方所生第一胎女兒歸男方撫養,女方所懷第二胎小孩歸女方撫養;在經濟方面,男方賠償女方14萬元,分兩次付清,簽協議當天付6萬元,余下8萬以定期存款逐漸給付。
滬律網提示:我國婚姻法出于對女方和子女利益的保護,在特殊時期內限制了男方的離婚請求權,即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以及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也不是絕對禁止限制男方的離婚請求權,而是相對限制。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上海離婚律師表示: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是對男方離婚請求權的相對限制,女方的離婚請求權不受此限制。本案中因為丈夫施彬彬婚內出軌,在婚姻中存在著過錯,吳小莉可以請求法院準予離婚并且向施彬彬索要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