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一起特殊執行案件現立現執,并使12年未見面的母女二人得以團圓,案件順利執結。
1994年,青島市民王某與丈夫王某某離婚時,女兒小琴只有4歲。當時約定女兒小琴由父親撫養,母親王某每月負擔撫育費30元。但離婚后,王某再嫁他人,母女12年來未見一次面,女兒的撫育費也一分沒有支付。今年夏天,16歲的小琴考上了高中,但父親王某某因有殘疾,又下崗失業,無力支付學費。2006年7月28日,小琴來到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其母親王某支付其撫養費及學費等費用。
了解到小琴的情況后,該院執行局決定特事特辦,現立現執,并安排了兩名經驗豐富的法官矯戰國、刁政文執行該案。
該案盡管立案了,但執行難度很大:一是女兒小琴與母親王某12年未見面了,母親的模樣小琴都記不清了;二是王某已改嫁到萊西,具體住址不清楚。 當日,辦案人員冒著大雨奔赴山東省萊西市,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查詢到共有3個叫“王某”的人,且年齡均與判決書中的王某相差不大,無法確定具體是哪一位,且王某離婚再嫁不知是哪個村。 因三個王某居住在不同的村子里,辦案人決定一個村一個村查。
執行法官冒著大雨一路打聽,終于從一名老鄉的口中得知有一個叫王某的離婚后嫁到了附近的小店東村。法官矯戰國、刁政文直奔該村,終于找到了小琴的母親。
面對12年未見的母親,小琴充滿敵意。為能夠化解母女的矛盾和隔閡,兩名執行法官將雙方拉到一起,從親情、法律等多個方面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在辦案人苦口婆心的說服教育和感化下,被執行人王某同意支付小琴自1994年以來的全部撫育費,并當場給付2300元,余款表示于2006年8月10日前付清,今后的撫育費不需法院執行,她將主動將應負擔的費用存入女兒小琴的銀行賬戶中。
矛盾化解了,也找回了失去12年的母女親情。母女二人緊緊地擁抱在一起,淚水奪眶而出。12年的隔閡、12年的敵意,在一瞬間煙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