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信息安全性一直受到社會關注,在填表、面試、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個人信息均在不知不覺中被流出。個人信息買賣已經成為一個產業鏈,有人專門倒賣,有人則買取后推廣自己服務及產品。
2014年8月前后,張某某在本市某大廈XXX室陳某某的辦公室內,趁陳某某不備,竊取陳電腦中存儲的包含公民個人信息的“上海業主名單(170萬).mdb”、“2012房產交易中心數據417萬條.mdb”文件,用于個人使用。后張某某將“上海業主名單(170萬).mdb”文件另行復制,并對文件名稱進行改動,在網絡上發布出售信息,意圖牟利。
2015年1月13日20時許,張某某在本市徐匯區某快餐店內,正向他人出售上述包含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的文件時,被民警當場抓獲。經鑒定,張某某的筆記本電腦硬盤中包含公民個人信息645萬余條(已剔除重復計算)。
2015年1月21日,“被盜人”陳某某被民警抓獲,經鑒定,陳某某的筆記本電腦硬盤中包含公民個人信息725萬余條。陳某某辯稱其沒有實際使用涉案公民個人信息,其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主觀目的是為了拓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