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正是親戚朋友聚會的時間,各類休閑場所便成為了春節期間的熱門聚會地,KTV更是許多人飯后閑聊放松的首選。人多便難免發生混亂,近日,徐州市一家KTV便發生了一起惡性打架事件。
正值新春佳節,50多歲的孫某和親戚朋友在徐州一家KTV內聚會,不一會,孫某和朋友聽到了包廂外傳來了一陣嘈雜聲。孫某出去發現包廂外圍了很多人,本意是看熱鬧的孫某擠開人群進去后發現,是兩撥年輕人在爭吵。一開始兩撥年輕人只是言語上的爭吵,隨著沖突的升級,雙方開始廝打,不一會,兩方人甚至開始采用棍棒互相攻擊。
本著和氣生財,孫某和一些圍觀者言語上勸說兩方,突然孫某發現,一方一名年輕小伙手中亮出了一把長約30厘米的匕首,看到持刀小伙沖入戰圈,孫某不顧一切抱住了持刀小伙,并大聲勸雙方冷靜,小伙不斷揮舞匕首,孫某為了防止其傷人,下意識出手奪下匕首,盡力制止雙方發生傷亡。圍觀群眾受到孫某的感染,紛紛上前勸說,雙方爭斗這才平息。
之后,孫某 才發現其左手滿是鮮血且伴隨劇痛,家人趕緊將孫某送到醫院,醫生檢查后發現孫某左手食指近節橈掌側至左手橈掌側遠端見一長6.5cm斜行傷口,傷情較嚴重而復雜。萬幸的是手術比較成功,孫某傷口已經得到縫合。目前,對于該起案件,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滬律網提示:聚眾斗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我國《刑法》規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上海律師認為:本案中,在該KTV內爭斗的兩批年輕人,持器械在公共場所聚眾斗毆,破環公共正常秩序,并且造成了人員受傷,情節嚴重,警方應當依法追究兩方參與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