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對離婚過錯賠償制度進行了三個限定: 1、提出損害賠償的為無過錯方,其他家庭成員不享有這個權利。因為有的國家子女也可以提出賠償請求; 2、只有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對離婚過錯賠償制度進行了三個限定:
1、提出損害賠償的為無過錯方,其他家庭成員不享有這個權利。因為有的國家子女也可以提出賠償請求;
2、只有確實因對方過錯導致離婚結果的才可以賠,未離成婚或不想離婚的不能提出或得到過錯賠償;
3、無過錯方只能是向自己的配偶要求過錯賠償,不能向婚姻關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比如第三者或者“二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