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11日表示,已就有關問題與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討論,以保障離婚雙方及子女的利益。
律師鄧達明指出,內地香港跨境婚姻約自2000年起急增,現時他處理的離婚個案中,就有近70%是兩地婚姻。
黃仁龍也指出,由2006年起,在香港注冊的婚姻中,每年約有30%夫婦其中一方來自內地,但目前并無法例讓香港承認或執行內地的離婚命令,故關注這類案件中雙方及子女的福利保障。他指,律政司現正檢討,也曾與最高人民法院初步討論,探討設立機制以便相互承認和執行離婚命令的可行性。
早前,潤迅通信前副主席楊軍與妻子2006年離婚時,因各自在內地香港兩地申請離婚令,使兩地法院各自分配財產造成混亂,案件現正待上訴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