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協議離婚嗎?
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中規定,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由此可見,外地人在北京不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
二,可以訴訟離婚嗎?
1、被告離婚開戶口所在地,在北京生活一年以上的,原告可在北京起訴離婚。
2、雙方在北京生活工作一年以上者,可在北京起訴離婚。
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而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原告又在北京生活一年以上者,可在北京起訴離婚。
4、被告在部隊服役,原告在北京生活一年以上者,可在北京離婚。
因此,雙方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達到離婚目的。雙方都在北京工作一年以上者,又對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達成了一致意見,可在北京以非常快的的速度離婚。非常方便,而且效力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