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不少游手好閑的人,為了不勞而獲,敲詐勒索別人的錢財。而現在甚至有人借著報警來敲詐,我國公民應該加強自身法律知識,增強維權意識。
近日,警方抓獲一名網上通緝的涉嫌敲詐勒索的人員劉某,劉某因賭博輸了30萬,以撥打110舉報老板組織賭博,要求老板退還其錢款。直到被警方抓獲,劉某仍在解釋其沒有敲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已經33歲的劉某是山東棗莊人,今年8月份,劉某在某游戲機房內玩游戲,一夜之間輸了30萬。輸紅眼的劉某開始砸游戲機房內的機器,并且要求老板退還其輸的錢。老板不同意,二人幾番爭吵,惱羞成怒的劉某試圖威脅機房老板。
劉某拿出手機,稱如果老板不退還他輸掉的錢就撥打110報警,揭發老板聚眾組織賭博。并且當著老板的面,做出就要撥打的樣子。最后,老板同意與劉某商量,二人經過一番商量后,老板同意退還劉某2萬元。為了安全,老板當場給了劉某一萬元,約定劉某回家后,老板再匯款剩下的一萬。
劉某拿到欠款后逃逸,機房老板馬上報警,楊浦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后鎖定劉某,并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在網上通緝劉某。近日,正要逃回山東棗莊的劉某在虹橋站被公安民警逮捕。但是,被民警抓獲的劉某一直堅稱自己沒有敲詐和威脅機房老板,機房老板退款給他是二人“商量”后得出的結果。目前,劉某已被移交楊浦區公安機關處理。
滬律網提示: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我國《刑法》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我國《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中: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指出:本案中,因為組織聚眾賭博本身是違法的事,因此,機房老板對報警有恐懼心理。劉某利用機房老板的這種恐懼心理,采用了威脅的手段,敲詐機房老板2萬余元。劉某此種行為已經構成了我國刑法關于敲詐勒索罪重敲詐“數額巨大”的規定。因此,劉某將依法承擔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