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飛行公司均有會員飛行里程獎勵制度,累計飛行積分可兌換禮品或機票等,這是眾多商務人士辦理成為會員的主要原因。但有人卻利用這一制度監守自盜,非法獲利。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吳某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航”)發包給甲公司的“東方航空常旅客服務外包項目”東航95530客服熱線電話客服人員,具體負責東航東方萬里行會員的來電接聽,機票預訂、購買、改簽,會員信息修改、積分登記、積分兌換等工作。
2014年2月至10月間,被告人吳某利用職務便利,采用修改東方萬里行會員卡信息,將非東方萬里行會員的旅客積分轉移至自己持有的多張會員卡名下的方式,違規使用積分兌換東航機票80張、禮品4件,共計價值人民幣69,195.61元。
上海刑事律師指出:吳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