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位費用從去年開始開啟了飆升模式,許多業主為昂貴的停車費用傷透了腦袋。最近,家住徐匯區陽光美景城的陸小姐以18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小區一個車位。本以為停車問題就此解決,沒想到花了18萬元購買的車位,至今也沒能成為自己的。
今年1月4日,陸小姐向小區開發商支付了車位購買的價款,提交了申領產證及相關手續材料等。卻未料自己花錢購買的車位,被另外一輛私家車霸占著。最讓人不解的是,那輛車竟然一直停在那里,陸小姐表示,自己想把車停進去都沒有辦法。為此,陸小姐多次找到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的態度很一致,表示自己管不了。物業承諾予以處理,卻一直未見有所行動。不久后,陸小姐的母親史女士在鄰居的提醒下,看到了一張占位者貼在車庫門口的“告知書”。“告知書”上寫著:“在租賃車位十年有余后,物業強行取消租賃權,現在車位買賣合法性還不明朗的情況下,希望車位買主不要把矛盾轉移到業主之間。我們是守法公民,不希望有不愉快的事發生,但事來了,我們也不怕事,望慎行!”陸小姐說,這封告知書的針對性太強了,因為地下車庫只有她們家存在著糾紛。陸小姐表示不想把事情鬧的太大,畢竟都是鄰里。可是占位車的車主邢先生一直沒有出現,也不接電話。自己也不知道該怎么辦才好。
“告知書”上“車位買賣合法性還不明朗”的字樣讓人十分不解。據悉,該小區的停車位本屬于開發商所有,現在按照只售不租的方式對地下車庫的車位予以清理。小區房產項目開發商的負責人裴經理表示,他們的出售行為是合法的,去年剛開始推行時收到了很大阻力,還遭到過業主的集體抗議。隨著類似消息越報越多之后,不少業主才開始轉變了方向。只是還有個別業主情緒不穩定,由于得不到滿意的結果,只能采取不合作的方式。
“其實我們在出售車位前,對之前的租戶都保留了優先購買權,通過電話、短信、郵件多渠道進行溝通,并保留了備份和錄音。在約定的截止日期過后才展開車位搖號的工作。現在他們強行占據已經出售了的車位,實在是不講道理的做法”。裴經理如是說道。
開發商多次與邢先生聯系都沒有得到回應,目前建議進入司法程序解決車位問題。對于司法程序的主體,由于陸小姐已經通過合法程序得到了車位的權屬,其車位收到物權法的保護,陸小姐可以以所有人的身份向邢先生主張原物返還;同時,由于開發商將車位賣給陸小姐的時候,沒有盡到將交易標的物完全的、完整的交給對方的義務,也就是說,開發商將車位賣給業主時,應當保證車位是可以使用的。因此,開發商在一定程度上構成違約,陸小姐可以將開發商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開發商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將出售車位前與各業主溝通的電話錄音等資料,作為證據提供給法庭。據陸小姐提供的購房合同補充條款,可以看到地下車位轉讓的具體條件——轉讓總價18萬元整,并且每月支付80元的管理費。因此,物業作為管理方,有義務制止他人對業主車位侵占的行為。
上海行業糾紛律師表示在上述實例當中,物業管理部門存在工作上的疏漏,應當對此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