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對騷擾電話都是非常煩惱的,每次在工作之時便會來一個電話,十分惹人厭煩,有些騷擾電話還指名道姓,知道你的名字。我們經常會生出一個念頭,究竟是誰泄露了自己的信息。近日,一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馮某和高某被警方抓獲,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訴。
如今快遞這一行隨著網購也紅火了起來,快遞公司每日的接單量都與日俱增,快遞員手中擁有許多客戶的信息地址,因此便產生的信息泄露問題。下面這個公民信息泄露的案件便是快遞員所為。
馮某是一家快遞公司的員工,平時忙于送客戶的快遞,日子雖然辛苦,但回報也是很豐厚的。一次在于網友聊天的時候,一名網友表示,自己非常需要一些公民的信息,在得知馮某是快遞員工的時候,便問馮某愿不愿意以每條0.7元的價格將自己經手的快遞面單的信息賣給自己,馮某認為這不失為一個賺外快的好方法,便爽快的答應了。
馮某此后為了得到客戶的快遞信息,在上班時間,使用公司他人的賬號密碼,登錄自己公司內部建立的網站,查詢并下載了數千條包含公民個人信息的面單,并在得手之后,將面單通過郵件的方式發給了該網友,以此謀取利益。
馮某越做越貪心,為了獲取更多的客戶資料,還將高某拉下了水,他向高某表示每條信息支付0.5元給高某,自己還能賺取0.2元的差價。
東窗事發之后,馮某還為自己辯解稱,該網友買賣客戶的信息只是為了推銷自己的產品,因為該網友親口對馮某說“他告訴我說做微商,現在不是很流行嗎?做微商就需要加一些人,也是搞一些推銷”,不是為了其他用途,所以沒有什么大的問題,自己沒有錯誤。
目前,馮某高某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訴。
【滬律網律師提醒】
我國《刑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案中,高某登錄自己公司的網站,登錄網站并下載的行為,構成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公民個人信息。不僅如此高某還以每條0.7元的價格出售給網友,獲取6000多元的利益。故已經符合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
滬律網上海刑事律師提醒:公民個人信息是非常私密的東西,每個人都不想被他人所侵擾,但隨著社會的高度發展,信息泄露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問題。雖然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信息的泄露也是必然的,但是還是應該加強監管,以減少信息大規模的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