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暴法的施行,讓過去不能管的事,變成了可以管理的范圍。在反家暴法出臺之前,非嚴重的家暴行為,最多居委調解、民警教育,但現在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維護受家暴的一方,以捍衛自己的權利。
反家暴法的施行第一天便迎來了山東藍翔技校校長榮蘭祥的妻子孔素英,她請求法院禁止榮蘭祥實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她及她的親屬,并向法院遞交了人身安全保護令。
孔素英表示自己與榮蘭祥1987年結婚登記,在婚姻存續期間不斷受到榮蘭祥對自己的打罵,每天都過得非常痛苦,惶惶不可終日。
據孔素英出示的被刀砍傷住院的住院記錄作為證據也一并提交,在住院記錄中清除的記載著,2007年5月,左上臂10厘米的刀口,以及背部還有三處大約5厘米長的創傷,當時住院8天,當時胳膊上的傷口縫了將近10針。不僅如此,自己還曾經在學校中,被榮蘭祥推下樓梯,診斷為骨裂;在自己結婚那天,因為被嫌棄做事慢,而被抓著頭發打;即使在懷孕的時候,也逃不過被打的命運。因為家暴的事情,孔素英的父親為替女兒出頭勸阻,但也因此被榮蘭祥打過。
孔素英說當時與榮蘭祥結婚后一起去濟南創業,兩人窮困潦倒,去濟南的錢都是自己的父親出的,藍翔技術學校是自己和丈夫一起辛苦打拼下來的成果,但隨著學校的知名度越來越高,榮蘭祥的脾氣也越發不可收拾了,打她的次數也越來越多,自己真的是難以承受。自己與榮蘭祥其實矛盾早就有了,自己忍到至今一是為了自己的孩子,二是因為我和他打拼了那么多年,藍翔如今那么出名也不容易,為了能夠維護這個品牌,我也就忍了。自己這么多年,曾多次被丈夫跟蹤、騷擾,結婚這么多年至今,無論我去哪里他都派人跟著我,給我打得電話必須聽。即使分居后,他仍然將自己掌控在手中。
“尤其是在他們那邊上百人跨省打人之后,我很有恐懼感。所以,聽說反家暴法可以更好地保護我,我才來申請這個家庭保護令。這樣做,我相信也能避免傷害到別人。跨省斗毆的事,讓兩方各有4人被判刑,這讓我很難過,真希望他們能被減輕處罰。”
孔素英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今日開始實施,故在反家暴法實施的第一天向法院遞交了人身保護令,尋求法院的幫助。
聽完解釋,法官說這個事情比較新,要等庭長回來,之后再給律師打電話答復是否立案。
【滬律網律師提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23條規定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上海刑事律師認為:,孔素英不堪忍受婚姻存續期間丈夫榮蘭祥的辱罵、毆打,讓自己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因為根據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如果某一家庭成員對另一家庭成員毆打或威脅毆打,或跟蹤、不斷騷擾,都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一旦簽發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就意味著法院認可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因為人身安全保護令簽發的條件之一就是存在家庭暴力或有存在家庭暴力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