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通過兩個單位辦理:1、民政局可以辦理協議離婚;2、法院可以辦理訴訟離婚。
如果當事人對婚姻、女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能協商一致,可以選擇到結婚登記時的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這時當事人需要準備: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雙方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如果就婚姻、女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男女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時當事人需要準備:1、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2、結婚證原件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原件;3、起訴狀;、4、其他關于財產、子女等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