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和兒子都要結婚了,他們不約而同地帶上自己的另一半,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這新鮮事就發生在蜀都公證處,母親屬,兒子是“80后”。母親說選擇婚前,是避免以后為財產問題發生糾紛。
昨日,記者從成都各大公證處了解到,今年以來中老年再婚夫妻成為婚前財產公證的“主力軍”,所占比重超過其他各種婚前財產公證。
青羊區的彭女士年過五旬,離婚近10年。她準備和同樣離異有一個獨生子女的方先生(化名)結婚。巧的是,彭女士的兒子也準備在年內完婚。母親、兒子先后在蜀都公證處辦理了財產公證,公證的項目都是房產。兒子與準兒媳辦理的是在外地的一套“婚房”,公證為歸男方所有。彭女士則對自己在成都市內的一套房產進行公證,公證屬于她的婚前財產。
“是我提出進行公證的。”彭女士說,其實方先生有兩套房產,面積也比自己的大。這次堅持做財產公證,正是從雙方是再婚家庭的復雜性進行考量的。“我們都有子女,會涉及財產分配等問題,免得日后各自子女在這些方面發生糾紛,先進行財產公證最合適。”她說,這其實更利于促進新家庭的和睦,并保障中老年人的婚姻自由。
年近60歲的潘女士和李先生財產公證的項目更為細致。兩人都各自經營著公司。2006年經人介紹結婚,婚后卻一直因財產問題發生爭執,去年7月離婚。分開后,兩人卻念念不忘,準備。復婚前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他們對各自財產進行了公證。
除了房產,他們還約定各自經營的公司收入、債權、債務、經營風險由自己承擔。對家庭日常開支也公證實行AA制。
記者從成都各大公證處了解到,今年來中老年再婚夫妻成為婚前財產公證的“主力軍”,數量增加迅速,所占比重首次超過了其他各種婚前財產公證。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證處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再婚婚前財產公證僅32件,占婚前財產公證數量的約1/4。而今年1月份至今已做了46件再婚婚前財產公證,占總比近50%。公證的項目多為房產、汽車等大宗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