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尋求刺激,竟然搶劫金店,這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近日,在西安市發(fā)生了一起搶劫金店案件,在警方調查之后得知,疑犯搶金店只不過是為了刺激而一時興起的行為。這真是以身試法啊,明知搶劫是犯罪還偏要去搶劫。目前涉案人員黃某已被抓捕歸案。
“都不許動。”一頭戴深色毛線帽、戴著口罩,穿羽絨服牛仔褲的蒙面男子沖進了店里,右手持著一把斧子,砸收銀臺旁邊的柜臺玻璃。2015年12月30日19時46分18秒位于西安城北的一家老鳳祥金店被一個蒙面人搶走了十多條項鏈,蒙面人很快就騎著電動車離開。
在接到報案后,民警調取了金店內的監(jiān)控顯示,該男子進了金店之后,直接就走到了位于最里面的金飾品柜臺,邊走邊威脅店員不許動,嚇得一些店員立馬躲進了里面的小房間,有的則是瑟瑟發(fā)抖的躲在柜臺下面。
疑犯毫不猶豫的揮起斧頭就將面前的玻璃柜臺砸破了,手伸進柜臺里拿了擺放的金項鏈,在這過程中,還向柜臺里的店員威脅不許看。拿了金項鏈往外走的時候,又一次拿著斧頭威脅柜臺內的店員。
案件發(fā)生后,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未央分局、徐家灣派出所三級公安干警成立了一支60余人的專案組,展開偵破。
辦案民警在第一時間內對現場進行了勘查,也對金店內的內部員工和目擊群眾進門逐一詢問,排查可疑人員,也很快的就勾勒出了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
很快,民警就查出26歲的福建人黃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在2016年1月4日8時,辦案民警將黃某抓獲。同時,民警在黃某的住所搜出了部分搶劫的金項鏈共18條,價值17萬余元。
民警說,一條價值為9000元的項鏈已經被黃某賣掉了,還有一條項鏈被截成兩段,其中一段被打造成了一枚男款戒指。
警方抓獲黃某后,黃某交代,打造出來的男戒指,他還沒來得及戴上,就已經被警方抓獲了。黃某說,他之所以搶劫金店,是因為搶金店當天觀看了一部美國的西部大片,看的時候還喝了酒,整個人都興奮起來,于是就萌生了搶劫金店的想法。黃某說:“搶金店不是為錢,就是為了尋求一下刺激。”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另外:有入戶搶劫、搶劫金融機構的等行為的屬于加重處罰情形,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上海刑事律師認為,黃某的作案動機屬于故意搶劫,已經觸及到了刑法,理應受到刑法的處罰!
目前黃某已經被警方依法逮捕。
滬律網溫馨提示:國家的法律是嚴正的,不可以身試法。不管是故意打架,搶劫,都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如果沒有被抓住,或許你可僥幸逃脫。若是被抓捕歸案,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且勿以身試法, 毀掉自己的大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