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
《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可見,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護。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有撫養教育非婚子女的義務,非婚生子女有權要求生父撫養和教育。非婚生子女可由生母撫養,由生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的撫養費。如果生母同意,非婚生子女...
結婚、生子是人生中兩件大事,但越來越多的美國人省略了第一步。美國國家健康統計中心11月21日發表一份報告說,在去年出生的每10個美國孩子中,就有約4個孩子是非婚生子女。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非婚生子女的出生率就一直在上升。統計表明,去年美國有410萬新生兒,其中150萬為非婚生子女,占新生兒總數的37%,創下了歷史紀錄。就種族而言,2005年美國各個族裔的未婚媽媽都在增加,尤以西班牙裔漲勢最快。而就年齡而...
【案情簡介】
原告夏某連與被告區某華(有婦之夫)于1998年12月27日生育非婚生女兒夏小天。夏小天出生六個月后,被告區某華未經原告夏某連同意,通過嚴某珊將夏小天送給被告胡某華、李某英領養。被告胡某華、李某英以1999年3月12日在高明市明城鎮新市白廟路拾了一個小孩為由,騙取公安、計生等部門聯合出具的棄嬰證明。之后,被告胡某華、李某英向高明市民政局申請辦理夏小天(改名胡某紅)收養手續,1999年11月28日高明市...
《婚姻法》第2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和危害。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父或母)在生育非婚生子女時,雖然尚未成年,但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天然的血緣關系,必須承擔撫養的義務。
如果未成年的父母(父或母)在生下孩子后并未結婚,孩子跟隨生母生活的,如果母親與他人結婚,他...
香港入境處已向內地公安部建議由香港政府化驗所替香港永久居民內地非婚生子女進行基因(DNA)測試,核實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身份。
自從終審法院裁定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可以有居港權后,兩地政府一直商量辦法怎樣證實內地申請人和香港父母有血緣關系。
入境處處長李少光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有關建議是先由內地有關人員向港人內地非婚生子女抽取基因樣本。李少光說,港方提出的一套程序是非常...
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已婚男女與他人發生性關系所生的子女、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未婚女性被強奸所生的子女等。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近日,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法院以判決形式確認了一名兩歲女孩與一名男子之間的父女關系,同時駁回了女孩母親要求該男子直接撫養女孩的訴訟請求。
2006年3月,未婚女青年沈某生育一女,取名小樂(化名)。2007年4月,沈某以董某身為小樂父親卻以種種借口拒絕承認且拒不承擔撫養責任為由,將董某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確認董某與小樂的父女關系,并要求董某接走小樂直接撫養。案件審理中,董某否認自己系小樂父親,拒絕...
28歲的上海女子肖某與20歲的海安男子劉某在上海打工相識后即同居生活,并產下一對雙胞胎女兒,但肖某怎么也沒有想到,初為人父的劉某卻因生育費用的問題與其發生爭執,并發展到了對簿公堂的進步。2005年4月30日,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了一審判決。
2002年,劉某在上海打工期間通過手機短信息與肖某相識,經過半年左右的交往,雙方建立了戀愛關系。2004年5月,肖某與劉某按民俗舉行了結婚儀式。因劉某當時尚...
未婚女子張某與有婦之夫王某同居期間懷孕,后迫于家庭壓力,二人分手。張某和李甲結婚,婚后5個月生下女兒李乙。現王某亡故,李乙持有關證據材料起訴要求繼承王某的遺產。王某的家人對李乙與王某之間的血緣關系予以認可,但認為張某和王某同居時李乙并未出生,李乙是張某和李甲結婚后才出生的,李乙無權繼承王某的遺產。
對該案處理有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李乙雖然是王某的非婚生子,但王某生前并未認領李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