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提供的證據可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
(一)原告起訴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1、原告遞交起訴狀
起訴應當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狀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
當事人了解離婚官司中的有關法定期限,對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我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以及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離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該條同時規定了例外情況,即女方...
在民法上精神病人可分為:一是完全不能辯認自己的行為的;二是不能完全辯認自己的行為的;三是有時能夠辯認,有時不能辯認自己的行為的。對于有時能夠辯認、 有時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是間歇性精神病人。前兩種精神病人情形依照法律規定可被確認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兩種精神病人在理性情感上或意志意識上均存在著嚴重的精神性疾病障礙,其在正常的生產、生活中,必缺乏正常的認識事物能力和判斷是非的...
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民事訴訟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的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導讀:反訴是在訴訟進行過程中,本訴的被告以原告為被告,向受理本訴的人民法院提出與本訴具有牽連關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訴原告訴訟請求的獨立的反請求。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對于反訴的規定有哪些呢?
離婚訴訟是否存在反訴
《民事訴訟法》第52條【當事人的權利】: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理解:本條是關于當時人對自己和對方訴訟請...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意見》第12條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
一、通過調解,使雙方當事人思想溝通,達到緩解、消除矛盾、相互諒解的目的,促使向和美方向發展;
二、通過調解,進行法治、道德宣傳,促使雙方當事人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自覺承擔家庭責任,降低離婚率,確保社會穩定;
三、通過調解,雙方當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規范的要求下重新認識自我,在自律的基礎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礎,鞏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穩定的婚姻;
四、經調解雙方當事人不能在統一認識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