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秘密錄制的語言資料是否可作為證據使用,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所取得的證據,不能夠作為認定案件的依據。”
由此可知,非法證據包括兩類:
一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如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侵犯他人隱私和所取得的證據;
二是采用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如采用暴力、脅迫、欺詐等方法或者擅自將...
1、不要輕易打草驚蛇生活中一旦發現一方有與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跡象,一般來說,都會非常的氣憤,也會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于是便與其大吵大鬧,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不盡人意,還時常會適得其反。
2、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3、一定要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系確定重婚者是否...
(一)證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
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2、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對其生活作風進行處理的材料。
3、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博客、QQ聊天記錄等最好先做一個公證,再提交給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該盡量自己固定保...
那么在離婚中找證據的方法是各種各樣的,也是特別的,以下就介紹幾種找離婚證據的方法:
1、當事人要增強證據意識,積極、主動收集相關證據包括:
(1)、如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要有警方的筆錄;
(2)、如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應要求對方寫下“保證書”、“道歉書”等書面材料,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3)、如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相應的處理;要...
在舉證時,往往應考慮證據的取得來源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證明效力、證據與所要證明的事項之間是否相關聯等等。
手機短信要作為法庭證據,需要證明手機短信的真實性。
經過法院審查核實符合證據“三性”要求的手機短信,可以作為定案依據。但因手機短信存在刪改的特性,一般情況下不宜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應結合其他證據予以補強。
(1)審查發、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發...
1.通常情況下證據保全是由當事人申請,有些情況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2.根據《關于民事訴訟的證據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3.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證據保全的理由、保全的對象及待保全證據所在之處等。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并盡快決定是否同意申請,同時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
離婚證據主要包括:
1、書證
離婚官司中,書證被大量運用。比如結婚證、公證書、保證書、遺囑、借條、情書等。書證容易出現的問題有。內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應用書證時,應該注意提交的書證與其他證據形成鏈條,一起補強所要證明的事實,這樣證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機率也會增強。
2、物證
由于物證具有客觀性,不受主觀因素以及訴訟環境的影響,因此,具有較強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在訴訟當中,物證...
★哪些東西可作為證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錄音資料則屬于視聽資料證據的一種。
所以,錄音可以作為離婚證據使用 !但——
●按照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而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何謂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
一、收集離婚證據有哪些技巧
(一)法律規定的感情破裂的離婚證據的收集技巧
看分居時間——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2.看婚前是否對精神病有所隱瞞——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為——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無...
1、離婚訴訟要注意收集哪些方面的證據?
以離婚訴訟為例,原、被告涉及承擔的舉證責任一般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夫妻身份信息。包括用以證明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及夫妻關系的有關證據,主要指身份證、戶口登記簿、常住人口登記卡;結婚證、婚姻登記開具的證明等。
(2)感情關系方面。用以證明夫妻感情狀況、分居時間等方面的相關證據,包括知情人的證人證言等。
(3)共同財產部分。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