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訴訟要注意收集哪些方面的證據?
以離婚訴訟為例,原、被告涉及承擔的舉證責任一般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夫妻身份信息。包括用以證明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及夫妻關系的有關證據,主要指身份證、戶口登記簿、常住人口登記卡;結婚證、婚姻登記開具的證明等。
(2)感情關系方面。用以證明夫妻感情狀況、分居時間等方面的相關證據,包括知情人的證人證言等。
(3)共同財產部分。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存在、價值、分割方案提供的相應證據,包括銀行存款憑證、不動產產權登記、購車合同、房屋價值評估報告等證據。由于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涉及到對財產所有權的處分,在財產權屬的舉證方面要求較為嚴格。
(4)共同債務部分。用以證明債務的存在、形成、數額的相關證據,可能包括借據、欠據、轉賬憑證等。由于涉及第三人利益,對此種證據的舉證及認定同樣較為嚴格,不應僅憑夫妻自認或單純的借據認定債務的情況。
(5)子女撫養方面。用以證明婚生子女的身份或跟隨某方生活更為合適的證據,包括戶口簿、出生證明、醫學親子鑒定等。
(6)損害賠償方面。用以證明構成過錯,并因此導致離婚的配偶一方的過錯責任的證據,包括存在家暴、遺棄等過錯情節的證據。
(7)其他婚姻訴訟證據。根據個案不同,其他婚姻訴訟中還有可能涉及保證書、離婚協議、析產協議、給付彩禮憑證等相關證據。
2、離婚證據如何搜集
夫妻之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會涉及到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為了防止一些人在決定離婚前轉移婚后共同財產,在夫妻離婚時如果雙方未達成一致,應搜集離婚證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離婚證據如何搜集?看以下幾方面:
(1)股票交易及基金賬戶的調查;
(2)銀行存款的調查;
調查的途徑大致有以下幾點:
A、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抄錄即可;
B、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刷卡憑證;
C、對方銀行的存取款憑證;
D、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的備忘銀行賬號。
(3)房產信息查詢;
(4)保險信息查詢;
(5)工資報酬查詢;
(6)公司股權信息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