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
目前我國離婚案件在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所審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當比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根據離婚案件的固有特征,離婚案件必須進行調解,只有這樣才能使離婚案件的處理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完美結合。 具體到離婚案件,筆者認為可以試用以下幾種方法進行調...
在離婚案件中,對于嫁妝、聘金、婚后財產以及親屬間債權債務,以及包二奶甚至重婚等的情況,往往缺乏證據,導致案件爭議很大。而是否能夠取得充分有效的證據,是否能查明案情,往往對案件的結果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在不久前代理的一起雷某與陳某的離婚案中,筆者作為原告妻子雷某一方的代理人,明知雷某所說的其夫陳某與二奶在外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還生有一女)的情況可信度較高,但卻難以取得相關證據,缺乏證據支持。
...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
如何確定離婚案件的管轄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或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
對銀行存款的查找: 1.可以從相關人簽定的合同,或是往來信件、傳真及有關文件中查找; 2.所有的銀行開戶行為都受人民銀行的統一管理,因此,可到當地銀行進行調查; 3.根據被執行人交納水、電等費用的情況,到相關管理部門調查其帳號; 4.到工商局的有關部門查詢被執行人帳戶、帳號情況。
以上是金錢方面的查找,如果是動產或不動產,又如何查找呢? 動產的查找尤以機動車輛查找居多。被執行人有無車輛、車輛狀況如何只需...
離婚時,一方因生活困難需要另一方幫助的,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一方生活困難的情形在離婚時已實際存在,而不是離婚后的任何時間發生生活困難另一方都必須給予幫助;
二、一方生活困難是:1、沒有住房;2、失去勞動能力;3、無生活來源等情況;
三、提供幫助的一方有負擔能力;
四、生活困難的一方沒有再結婚組成新的家庭。
免費法律咨詢:何種情形,男方不能起訴離婚?
法律咨詢律師解答: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中律網法律咨詢: 哪些情形不適合協議離婚?
法律咨詢律師解答:
(一)一方要求離婚的; (二)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未辦理結婚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