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達了,人的思想也開放了,手里有錢了,于是事就多了,離婚率也上升了。
離婚官司開庭后就是要解決三個問題:1、能不能離。2、孩子怎么分。3、財產怎么分。
但是,能不能離法律有嚴格的依據,比如家暴、出軌、賭博、分居滿兩年。
總之,沒有法律規定的那幾條,離婚成功的概率不高,一般一審是不判離的,當然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撫養權的分配有一些基本的考量,就是誰經濟條件好,更有利于孩子成長,跟誰的概率就大。
財產權分配就不多說了,一般一人一半,也有很多家庭沒有財產,打官司的目的就是離婚。
所以,當你下定決心離婚時,又沒有財產爭議,經濟條件又不好,那你完全不用請律師的。
自己帶上材料去法院立案就行。第一步是立案,然后回家等通知調解,調解很可能把問題解決了,也有調解不成等著開庭的,開庭極有可能駁回你,讓你等6個月在起訴。
最重要的是離婚案件,不管你有沒有律師,你自己都是要去的,這是法律規定,不能全部交給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