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婚外情?
婚外情是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婚外戀是違背傳統道德觀念,違背社會公德的。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都有極大的危害。是一個十分讓人頭疼的家庭問題,也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2、因婚外情離婚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夫妻互相忠實,不背叛愛情,不僅是傳統美德,也是法定義務。對婚姻不忠實,是難以容忍的不誠信,它不僅破壞了夫妻關系,拆散了家庭,也傷及無辜的子女,而且敗壞了社會風氣,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因此,在離婚后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出軌行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顯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3、因婚外情離婚,可以起訴小三嗎?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不斷提高,社會也逐漸存在一些社會惡習,如婚外情、包二奶現象等。這種社會現象直接挑戰了我國法律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對于插足的“小三”,許多妻子將“小三”告上法庭,就當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妻子難以起訴“小三”。
(1)妻子可以獲得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時頒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其第二十九條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這條司法解釋排除了妻子起訴“小三”的可能。所以,當前,妻子難以起訴“小三”。
(2)法律不能犧牲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保護另一人的合法權益。感情是道德調整范疇而非法律所能規范。法律不能因為需要保護一部分人的權益就可以犧牲他人的合法權益,是否離婚只能從夫妻雙方當事人感情的破裂為基準。不能把憤怒轉嫁于“小三”,因為離不離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個誘因。強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擔拯救家庭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