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我與丈夫因感情不和準備離婚,經協商未成年的孩子隨我生活,丈夫按月給撫養費。在分割家產時,未成年子女能否分得家產?
讀者:施文珍
施文珍讀者:一般來說,家庭財產是由夫妻兩人通過勞動積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參加勞動,無經濟收入,因此在父母離婚時,無權分得家產。你丈夫的說法是正確的。但值得注意的是,離婚時也不能將屬于未成年人的財產當作家產分割。根據法律規定,下列財產屬于未成年人個人所有:(1)獲得的獎金,如因成績優異而獲得的獎學金,因見義勇為而獲得的政府獎勵等。(2)接受贈與而得的財產。(3)通過遺囑繼承而分得的財產。(4)因人身受到損害而獲得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5)通過發明專利、發表文章、繪畫作品等智力成果獲得的報酬。